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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陸資非法繞道來台 學者籲訂「人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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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交通大學科法所特聘教授兼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林志潔近日在一場研討會上指出,為了杜絕中國大陸資金非法繞道來台,鎖定國內敏感科學技術,建議《刑法》或《行政法》上可增訂「人頭罪」,以防堵陸資利用國內的人頭公司借名來台。

交大科法所舉辦「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看我國經濟安全法制改革之必要座談會」,林志潔在演講中表示,陸資一方面是透過東南亞國家,例如星馬繞道來台;另一方面則是利用國內某些人頭公司,這些情況在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審查上,首先是不容易發現,其次是執行上也有難度,因此對於某些人頭公司明知對方是為了規避審查,還協助掩飾、隱匿,讓對方得以規避,建議採取比較嚴厲的做法。

指出,為了杜絕中國大陸資金非法繞道來台,鎖定國內敏感科學技術,建議《刑法》或《行政法》上可增訂「人頭罪」。圖為示意圖。
指出,為了杜絕中國大陸資金非法繞道來台,鎖定國內敏感科學技術,建議《刑法》或《行政法》上可增訂「人頭罪」。圖為示意圖。(大紀元資料室)

她強調,此舉絕不是不歡迎資本來台,台灣是需要很多資金鼓勵研發與創新的地方,但如果有人投資標的上很明顯就是台灣敏感的科學技術,或是台灣重要的資產,但卻透過人頭公司規避審查,這在《刑法》或《行政法》上是有可責難性的。

另外一點則是鼓勵吹哨者,林志潔建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以增訂「吹哨者保護條款」,給予檢舉人一定程度的誘因或檢舉獎金,讓他能在很早之前就挺身而出,舉發違法繞道來台的資金,或是有向人頭公司借名的情況,讓金管會可以更早就預防。

她提到,陸資目前要來台,必須符合《外國人投資條例》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要杜絕違法繞道來台,必須全盤性地檢視法規,而不是單一法規處理,因為其它國家沒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問題,所以要借鏡外國法並不容易,呼籲政府還是應該要與時俱進,訂定一個符合台灣目前保護核心競爭力的法規。

林志潔強調,中共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已經衝擊國安,所以美國總統川普和歐盟議會均積極設法提升審查強度,把國安因素納入審查因素。台灣過往比較在乎市場交易或公平競爭,可是目前國際上越來越強調國家安全,這跟全球反洗錢、反資恐有關,全球的立法監管密度必須要達到一致性與規格化,「台灣的國際處境是困難的,連其它國家這麼安全,都努力確保核心競爭力,台灣沒有太多本錢可以用很鬆散的法規處理。」◇ #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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