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7年冤狱 宁夏扶贫好干部再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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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10日讯】2019年2月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栾凝非法开庭,栾凝的家人为其聘请了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其中一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被法官无理逐出法庭。

明慧网报导,当日开庭时间大约3个小时,法官没有宣布审判结果。法院只给了5个旁听名额,栾凝的亲友参加了旁听。

栾凝今年60岁,原宁夏劳动人事厅教育中心副主任。

栾凝自幼体质不好,上大学期间因患肝炎休学一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流行气功热,栾凝断断续续练了十多年其它气功,祛病健身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觉得功效提高不上去了。

从记事起,他经历了“文革”等运动,社会的乱象让他对社会、对人生很困惑,一直在哲学等领域寻找“真谛”,不得其解;另一方面在名利场中追逐、挣扎,又累又失落。

1996年修炼法轮功不久,栾凝就感受到无病一身轻,至今再没有吃过一粒药。

修炼后,栾凝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思想境界、道德得到升华,逐渐放淡名利,明白了该怎样做人。

1997年,他主动报名到条件艰苦的宁夏南部山区同心县参加扶贫,期间坚持与村民一同吃住和劳动,为当地农民抗旱开挖水窖和改善教学条件。

当地村民曾感叹:“多少年都没有遇到像你这样的好干部了。”

当年,栾凝被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先进工作者,并被任命为教育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次年又被评为劳动人事厅的先进工作者。

1999年“720”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栾凝因不放弃信仰,被单位开除失去养老金等社会保障。

他先后两次被判刑,共计7年,在银川监狱曾被强制集中到砖窑里做苦力。他还遭受“顶墙”、“弓腰”、“扎绳子”、“熬鹰”(不让睡觉)、捆绑倒挂等酷刑折磨。

2017年2月,栾凝邮寄讲述法轮功真相的信后,遭邮局人员诬告。公安国保人员跟踪监控栾凝几个月后,8月27日将栾凝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至今。

2018年2月,兴庆区检察院曾因证据不足,将栾凝的“案子”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

3月20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将构陷案提交到了兴庆区法院。

栾凝遭绑架后,他家人聘请的律师向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局递交了《法律意见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要求无罪释放栾凝或变更其强制关押措施。

6月前后,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对栾凝曾进行过一次“开庭询问”,律师给栾凝做无罪辩护并要求释放。

中国《宪法》是保护法轮功学员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

到目前为止,中共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

栾凝是普通公民,不具备破坏法律实施和颠覆国家的能力。

另外,构成犯罪的四要素是:A、犯罪主体(要有犯罪的个人和组织);B、犯罪客体(要有被损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要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D、客观方面(要有损害的行为及后果并达到犯罪的行为)。

栾凝邮寄法轮功资料或拥有制作资料的设备被绑架、构陷,此案只有栾凝这个“犯罪主体”,没有其它三要素。

法轮功是修炼功法,教人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修心向善。制作散发资料是为了让人们明白法轮功被冤枉,“天安门自焚”是假的。

因栾凝多次遭受迫害给家人带来巨大的心灵伤害,在他第二次被绑架开庭后的第三天,他母亲罗灿华(北方民族大学退休英语教师)承受不了压力含冤离世,栾凝没能见上母亲最后一面。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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