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一行长参与信用证诈骗 金额逾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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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30日讯】招商银行郑州分行二十一世纪支行原行长彤某参与信用证诈骗,涉案金额逾1.5亿元(人民币,下同),最终导致3425.38万元未归还。

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网)3月20日公布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了上述内容。裁定书说,被告人陈某、蒋某2014年5月与工艺品公司签订联合经营协议,约定成立工艺品公司国际业务部,二人分任该部门的正、副经理。

2014年10月,招行郑州分行二十一世纪支行行长彤某,与陈某、蒋某以及许昌天地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在明知许昌天地和公司的不动产已抵押给他人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该事实,将该不动产另行抵押给招行郑州分行二十一世纪支行,由彤某出具二次抵押知晓函。

同时,彤某找熟人增大了该不动产的评估价值,令陈某所在的工艺品公司最终获取招行2亿元的信用证授信额度。

后在开具信用证的过程中,被告人陈某、蒋某等人在自身无真实贸易的情况下,又通过使用玛嘉利公司和楼勇斌公司提供的单据,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在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开出信用证18单,其中4单信用证本金逾期至今未归还,共计512.8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25.38万元。

裁定书显示,从2014年10月8日至2015年7月23日,被告人陈某、蒋某将骗取的信用证套现后回款金额共计1.68亿元,分别用于支付银行再次开具信用证的保证金、支付玛嘉利公司和楼勇斌公司为其提供单据的提成、出借给被告人赵某、以及被告人陈某购买车辆、手表等奢侈品自用、蒋某自用等。

《中国经营报》就逾期未归还的3425.38万元如何处理等问题,与招行郑州分行取得联系,并按照要求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回复。

报导说,招行此案并非孤例,文书网2019年以来已公布了多起信用证诈骗相关案件,涉案金额均高于5000万元。

文书网3月8日公布的一则信用证诈骗案,说的是浙江博通物资有限公司在某股份行杭州分行办理了额度为7000万元的贸易融资授信,后多次用虚假的货物购买合同,向杭州分行申请贷款、开立信用证和承兑汇票。

该有限公司后因资金链断裂,最终导致6988.86万元的银行借款本金未归还。

文书网1月8日公示的另一则信用证诈骗案显示,被告人杨某在没有实际货物进口的情况下,使用虚假的进口贸易合同等信用证开证申请资料,向两家股份银行申请开具共12笔信用证。最终让这两家股份银行损失近5700万元。

银行信用证,是指银行(开证行) 根据买方请求,开给卖方(受益人)的信用证条款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责任编辑:文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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