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75万元 山东政协前常委获刑11年

【大纪元2019年05月24日讯】5月24日上午,山东省政协前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前副主任魏绍水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7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押赃款10.8万元,一套房产及一辆轿车变现后没收。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披露了上述消息。魏绍水被指于2000年1月至2013年1月间,利用担任山东省枣庄市副市长、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进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2000年4月至2015年12月,魏绍水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675.002969万元。

2017年2月,魏绍水被调查;2017年6月被逮捕;2018年8月2日,一审开庭。

魏绍水曾在山东传媒系统任职。中共十八大后,山东传媒系统多名官员落马。例如山东广播电视台前副总编辑王英、党委书记魏绍水、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保聚、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刘强等。

大陆传媒系统被认为是中共的宣传工具。1999年中共党魁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利用传媒造谣污蔑法轮功,欺骗民众。

此外,魏绍水在任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期间,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因此被海外明慧网多次点名。#

责任编辑:萧律生

相关新闻
中共传媒“大佬”落马 刘北宪非首例
山东文宣女厅官王英被捕 遭处分后仍不收手
山东广电系统高官搞权色交易被审查
受贿又滥用职权 山东济宁市委副秘书长被查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