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指放债市场规管不足 倡设特定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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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27日讯】消委会昨日发表研究报告,指过去10年,本港借贷市场急速增长,但规管市场的《放债人条例》40年来未有重大修改。促请政府尽快改革相关条例,并成立特定行业规管机构,监督和指导业界发展,及加强教育工作,增加消费者对信贷风险的认知。

消委会指,过去10年,持牌放债人数目由779个,大幅增加2倍至2,260个(2019年8月)。由认可机构提供的信用卡透支及个人贷款金额,亦升逾2倍至6,739亿元。消委会昨日发表〈保障消费权益 ─ 改革放债法规和营商手法〉的研究报告,希望寻找切实可行的方法保障需要借贷解决财困的消费者。

报告引用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一项调查,有超过六成受访年轻在职人士曾入不敷支,也有近3分之1曾经负债,平均负债额为3.7万元,当中7%的负债额更高达50万元或以上。虽然香港破产数字有下跌的趋势,但多次破产的个案却从2013年的151宗大幅上升至2018年的617宗,升幅高达309%。

消委会又发现借贷广告充斥电视、报纸/杂志及网站等各类媒体,电视播放频率密集,每小时最少出现1次。放债公司网页上标示利率的方式五花八门,通常只以最低年利率为贷款例子计算利息支出,消费者容易被误导错选利率较高的借贷产品。也有放债广告未有按法例要求载列放债人牌照号码。

报告并指,规管市场的《放债人条例》于1980年制定,沿用至今已40年,期间未有重大修订。同时,现行规管架构存在多项问题,包括放债人牌照的申请门槛过低,对放债人的行为监管也不足。

消委会建议政府尽快修订《放债人条例》,和成立行业特定的监管机构,监督和指导业界发展,监管机构应有实施执法行动的权力和获赋予更多执法工具。监管机构应定期向放债人收集信贷统计数据,和定期发布执法数据。又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非政府组织和业界人士,推出一个提供教育资讯、债务管理意见的平台,为遇到财困需要借贷的消费者提供协助。◇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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