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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纪元记者12月4日讯】律政司梁爱诗出尔反尔,昨天宣布不再就艺人谢霆锋及前警员刘志伟判刑问题,寻求司法复核,但梁爱诗所列出的理据,却令法律界质疑律政司“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教育界震怒,指会混淆青少年的是非观念。而因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的谢霆锋,虽然被梁爱诗指他已有悔意,但是他昨天却毫无悔意的提出上诉,希望洗脱罪名,不留案底。
曾指谢霆锋案原审裁判官犯了“原则性错误”的律政司,昨日突然改变立场,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昨日罕有地召开记者会,宣布不会再就谢霆锋及刘志伟的判刑提出上诉,理由是经过研究裁判官复核聆讯时的解释后,接受裁判官已考虑到所有因素及采用恰当的判刑原则,同时,认同裁判官指谢霆锋有悔意。
法律界质疑,律政司“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究竟是当时没有深思熟虑,抑或是今日没有深思熟虑?”这种反复无常的取态,无可避免会严重损害公众对律政司的尊重和信任。
副刑事检控专员麦礼诺强调,律政司的决定与谢霆锋的身份无关,但当被问及谢霆锋提出上诉,似乎显示他并无悔意时,麦礼诺回应说,“我不会说这个看法是完全不对”,但被告有上诉的权利,与有悔意与否不一定有关系。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律师向《苹果日报》表示,律政司的解释令人费解。他同意控方即使再向上诉庭提出复核判刑,很大可能败诉,但律政司初时是以裁判官判刑时触犯原则性错误而提出复核,而裁判官在复核聆讯时只是阐释判刑的理由,并没有作出原则上的改变。
教育评议会副主席何汉权则猛烈抨击律政司的决定,指此举将影响本港法治精神,令青少年是非观念混淆。他认为,应该把立法会大楼上面的幪着女神双眼的布条揭开。
香港《星岛日报》则报道,谢霆锋与顶包司机成国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两人犯案情节相若,成国定选择认罪,显示有悔意,并省却法庭审讯时间,还替控方当污点证人,几个有力因素加起来,也只能扣减一半刑罚,仍要即时入狱四个月。谢霆锋没有认罪和顶证他人,仅凭年轻和博得感化官好感,便不用坐牢。为何法院量刑会有这样大的差异?难道年轻的减刑分数抵得上认罪和转做污点证人﹖这是外界对量刑的最大疑问,裁判官并无作出合理解释。
据了解,当谢霆锋一方获悉律政司不会加刑后,便马上收起装了几个月的悔意,正式提上诉,寻求推翻有罪裁决。本来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成功与否都不该受批评, 谢霆锋被定罪后一直打同情牌,博取轻判,半句不提上诉,法官和律政司也接纳他有悔意,以之为轻判和不上诉加刑的重要理据,谁知转过头他便回复 不认罪的立场,令公众对裁判官和刑事检控专员等人的印象分大打折扣,也令公众对他仅有的同情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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