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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拉法特三日在美国“纽约时报”发表“巴勒斯坦和平愿景”一文,揭橥巴人争取自由的热切想望。以下为该文摘要:
过去十六个月期间,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深陷于暴力冲突的循环之中,致使各界论断以巴双方已不可能获致和平,然而此实为不了解巴人立场而衍生的迷思。当此之时,巴人理应向国际社会阐明其愿景。
我首先要谴责恐怖组织针对以色列人民的攻击暴行。这些团体并不能代表巴勒斯坦人或我们渴求自由的正当想望。我已决心要终止这些恐怖组织的各项活动。
巴人的和平愿景在于独立建国,而新国家将以一九六七年以国占领的耶路撒冷东城与约旦河西岸等地为领土,且将与比邻的以国平等相待,确保双方人民的和平与安全。一九八八年时,“巴勒斯坦民族议会”通过历史性的决议案,呼吁落实联合国有关巴勒斯坦问题的二四二号、三三八号等决议案,巴人承认以色列存立于巴勒斯坦故土七八%领域的权利,而巴人理应得以自由地存活于故土其余二二%的地区(一九六七年以来即被以国占领)。
巴人对于两国并立和解方案的支持并未变易,然不幸的是,以方依旧无意接受此案。
巴人期望能获致实质的独立与完整的主权:自行控管领空、水资源以及疆界的权利;自立发展经济的权利;与各邻国缔结常态经贸关系的权利,以及自由旅行的权利。简而言之,巴人企盼的仅只是自由世界的人民普遍享有的权利,同时也是以国向来坚决捍卫的权利:掌握自己民族的命运并立足于自由世界。
此外,巴方也希冀过去五十四年期间始终不得返乡的巴人难民,其未来地位能获致公平、公正的安排。巴人亦了解以国对于人口问题的关切,未来巴人践履国际法与联合国一九四号决议案保障的难民返乡权时,将会衡酌以方的相关考量。而以方也应务实认清,若不顾巴人难民返乡的正当权利,以、巴之间的冲突即不可能有效化解。
有人宣称我个人并非和平伙伴,在此我要回应说,巴勒斯坦人民永远都是以国的和平伙伴。和平并非几个个别领导人签署协议就能促成的,唯有双方人民和解修好方能成事。而一旦以国仍持续占领巴人的土地、拒绝还给巴人真正的自由,和平之道仍将窒碍难行。
依据以、巴两国一九九三年在美国白宫签署的“奥斯陆协定”,巴人理应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复得自由。然而,自从一九九三年以来,在巴人领域非法屯垦的以国犹太人却达倍增之数,且以国当局对于巴人行动自由的囿限日益严苛。
但不论身受何种程度的压迫与苦难,均不能以此为残害无辜生命的借口。我在此谴责恐怖暴行,以及加害无辜人民的杀戮行径,不论罹难的是以色列人、美国人或是巴勒斯坦人,也不论他们系遭巴人游击组织、犹太屯垦民或以国政府当局杀害。
我愿再次重申巴人的和平愿景:和平必须奠基于以国全面终止对巴人领域的占领;以国的疆界必须回复至一九六七年中东六日战争之前的状态;让耶路撒冷全城成为开放城市由以、巴双方共同分享,两国并分别以西城和东城作为未来的国都;两国平等相待并经由经济与社会层面的合作关系互惠。
中国时报编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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