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委贪污 民政局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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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16日讯】掌管两个基金的华人庙宇委员会爆出贪污丑闻后,揭发运作混乱及管理松散。身为当然主席的民政事务局局长林焕光,从未出席过该会会议,对委员任期过长及维修工程延期问题坐视不理,也从未落实执行委员的利益申报。立法会议员斥责当局监管不力,要求尽快检讨委员会的申报及开会机制。

据太阳报5月16日报导﹐有华人庙委会(简称庙委会)前委员透露,民政事务局并无确实执行委员申报利益制度,民政局虽负责监管其运作,亦没有要求委员申报利益,导致近日发生有委员出现利益冲突及串同承建商贪污的事件,该会曾讨论一宗维修工程延期事件,会上却有委员以“承建商是相熟朋友”为理由,竟通过延期的工程不需罚钱,令该工程的成本变相增加,更要庙委会承担额外的费用。
胡咏纪任委员19年

庙委会负责管理华人庙宇基金及华人慈善基金,两基金的盈余已滚存超过一亿元。基金用作庙委会辖下二十四间庙宇的维修费用,使庙宇建筑物及物业得到完善保养。庙委会的当然主席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担任,其他成员包括东华三院主席及其他独立被委任的成员,民政局辖下的信托基金、庙宇及坟场组则负责担任基金的秘书工作,涉及今次贪污案的谭乃?O信托基金组的秘书,也是民政事务局辖下多个慈善基金如庙委会、葛量洪信托基金委员会、柏立基爵士纪念基金委员会等的代理人。

据资料显示,庙委会部分委员的任期甚长,以牵涉案件的其中一名委员胡咏纪为例,他由八三年起被委任为庙委会委员,至今长达十九年,从未间断。相反当然主席民政事务局局长林焕光,过去两年却从未出席过一次会议,无论大小会议也只派代表出席,林只每年出席一次应酬性质的周年大会,其主席职能“有等于无”。
局长必须出席年会

民政事务局发言人昨晚承认,华人庙宇委员会去年二月至今年三月曾开会十二次,根据《华人庙宇条例》的规定,委员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周年大会,其他会议定期举行。局长只规定要出席年会,其他小组会议可由民政局代表出席,发言人承认每次会议也多由副局长代表参与。至于委员的任期亦没有规限,只表明委员的平均任期为三年,但可续任而不限次数。

立法会议员张文光批评,民政事务局监管不力,漠视会务造成行政失当。张认为必须要找出适当的机制去监管庙委会委员的开会次数,否则只会把庙委会变成“少数人的意见”,也助长各委员的态度疏懒,容易形成贪污及令部分委员的权力过大。他重申,凡任何委员会牵涉有金钱的往来及交易,必须规定委员向大会申报利益,否则犹如“无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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