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30日讯】读者供稿/江苏省南京市14日发生特大投毒案,事后一天之内,警方“神速”破案,于15日抓获嫌疑犯陈正平。可是事后经新闻报道发现,此事存在着重大疑点,陈正平可能根本就不是凶手,而是公安为尽快破案,摆脱舆论压力,硬抓其做替死鬼,使之成为既石家庄爆炸案之后的又一个靳如涛。
案发后的新闻报道被要求一切都以新华网发表的为准,把以前的报道都撤下。陈正平被抓后,新华社17日发表一篇《警方披露南京特大投毒案嫌犯陈正平被抓经过》(记者程红根顾立林),其中露出重大破绽。
其中这样写道:“列车乘务人员立即组织拉网式排查小组。他们根据警方提供的相貌特征,以查票的名义,首先将南京预留的9号硬座车厢列为重点开始查找,对每位旅客认真比对,对厕所和座席下仔细查看,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可以藏人的角落”。
“列车在夜色中飞驰,到4时50分,列车从商丘站开车后仍一无所获。尽管一阵阵困意袭来,排查小组不敢有丝毫松懈。当他们查到12号硬卧车厢1号时,看到一名男旅客侧着身子朝里酣然入睡,乘警长崔万鸿轻轻推醒那人,那人转过身,拿出1张南京到郑州的车票,惺忪的睡眼透露出不安。
借着卧铺车厢微弱的灯光,崔万鸿发现眼前的这人正是要查找的涉案人。不等那人反应过来,崔万鸿一个虎扑将那人扑在铺位上,在其他人员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可是中国人全都知道这样一个基本的常识或规矩:当要上卧铺车厢时,列车员都要站在门口,把你的车票收走,随后给你一个标有相应卧铺号的牌子,旅客是根本不保存车票的,只有一个列车员给的牌子。即使万一有人漏网上车没有交票、换取到牌子,列车员也要在开车后去检查,找到漏网旅客换票。直到乘客要下车时再还给车票。否则,如果发现确实没有人换票,就会认为此卧铺没有人,会通知列车长把此卧铺卖掉以增加效益。况且当天已经是夜里,又是在南京大站,上车人多,肯定会有人买卧铺。因此,陈正平根本不可能还保留有车票,被乘警查出。这在中国是多少年的常识了,几乎全中国的人都知道。因此,上述新闻根本就是假的,是坐在办公室里杜撰出来的。根本不是现场调查出来的,不是事实。他们在办公室里这样编写,无怪编出一段“故事”,有“情节”,有“经过”,目的就是想让人们相信陈正平是凶手是可信的。实际早已定了陈正平性,只是补一个“经过”而已。可惜,犯了一个非常大的低级错误,露出了破绽。
事后,很多网友也都发现了问题所在,提出置疑,强烈要求公布真相,进行调查,还死者公道。于是新华社慌了,想补一篇文章抹平此事,但如果新华社再重新发文,那就会让人更加怀疑有假,在搞明堂。因为这么大的事,死了这么多的人,是不可能连起码的事实都搞错,连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识都违背。于是,也不再以什么新华社为准了,百年不遇的发表了一篇《人民公安报》的文章《南京“9-14”特大投毒案侦破详细过程披露》,重新介绍抓获陈正平的经过,意思是想向人们表明:上一篇有“误”,公安同志是“权威”,他们是真正办案的,应以公安发表的文章为准。
可是,这就更加暴露了马脚。新华社如果说自己没有调查,犯了“错误”,谁会相信?全国都以新华社的文章为准,新华社能说自己他们能连起码的调查都没有就敢发表吗?天安门自焚案着火几分钟他们都能赶到现场,连几秒钟的烧人、喊话都记录下来了,事后人物采访登都有;傅玉彬杀人案直接采访凶手;蓝极速网吧大火,远在南城20公里外的记者居然抢到了训练有素距现场仅4公里的消防队前面,提前到达着火现场按下快门。而这次,对于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大的、最惨烈、死亡逾百的特大投毒案,说自己没有调查就写了一篇报道,因此报道“有误”,这可能吗?况且文章写的有鼻子有眼,什么“几点几分了”,“睡眼透露出不安”了,“借着卧铺车厢微弱的灯光”了,甚至“一个虎扑”都写出来了,无怪乎是想表明他们确实调查了,是“可信”的。可是既然调查了,为什么却写出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出现的“查票”这样一个事实?这表明有关陈正平是凶手一事根本就是假的,陈正平的“故事”都是公安和新华社有意给他“安上”的,先定性、后找“证据”,再补故事,这是他们一贯的做法,没有证据,就“安”一个证据。尽快给陈正平定案,目的就是早日平息此事,然后赶紧去吹十六大东风、接着讲“走向辉煌”,不能让此事影响了“稳定”,给十三年来的“成绩”“抹黑”。不能让它总是占着头条,把江总书记放在死人下面,让死人压着,那江总书记无论如何是不干的;如果江主席在头条,谈完江主席然后就说死人,这也不太好,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太不吉利、太晦气。况且让老百姓总在议论死人而不关心江总书记的“黄金时期”,这不是“犯冲”和影响总书记成绩吗?这无论如何是不行的。所以无论如何要尽快抹平此事。这一点从新闻中就可以看出:无论南京人怎样悲痛欲绝、死者有多少,影响多么巨大,播音员一定要喜气洋洋、用充满激情和美好憧憬的语气首先报道江主席十三年来的成就、走向辉煌、国家领导人的出访、三个代表在基层等,最后在报道人命关天的南京毒杀案。无论和老百姓多么生死攸关的事,死多少人,都先掩盖着,决不能让它影响了江主席的“成绩”。最后还要把这说成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从20日《人民公安报》的文章《南京“9-14”特大投毒案侦破详细过程披露》和当日南方周末《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始末:嫌犯毒发日潜逃》报道,也可以看出重大破绽。
《人民公安报》写道:“犯罪嫌疑人作案因生意竞争或矛盾积怨而加害对方的可能性较大”。“据进一步了解,警方发现陈正平与陈宗武有矛盾。至此,陈正平的嫌疑逐步上升”。“经过30个小时的艰难审讯,陈正平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对投毒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陈正平因生意竞争,对“正武面食店”业主心怀恨意,投毒作案”。
可是南方周末中却写道:“因为陈正平的大饼铺生意在周围生意人眼中看来并不差,而且卖的是大饼与煎饺,与陈宗武(烧饼店老板)生意并不冲突。“各干各的,不是挺好的”。
“记者了解到陈宗武与陈正平并非外界传说的亲戚关系,而是比较好的朋友。而陈正平开大饼店的门面还是陈宗武租下后再转租给陈正平的,据门面房房东说:早些年,陈正平在汤山也做过七八年生意,后来离开了一段时间。陈正平欠了陈宗武二三千元钱,陈宗武为了让陈正平有资本还钱,才将门面再转租给陈正平,那是2000年3月的事情。邻居与房东都未曾听说过陈宗武与陈正平有什么矛盾或争吵,...。”
南方周末的文章戳穿《人民公安报》的谎言,表明两者没有生意上的冲突,而且还是好朋友,有恩于陈正平,且相处两年多了,也不存在竞争的关系,也不存在警方说的两人之间有矛盾和争吵。况且即使警方了解情况也应该和记者一样是陈正平周围的人,为什么警方却在几个关键地方和记者了解的完全相反呢?这表明警方是蓄意的。而且事先就定性好了这是“因生意竞争和矛盾积怨”而引起的,这也是有图谋的,因为事实上两者没有矛盾和积怨。要知道,如果陈正平真的想害陈正武,随便放到两个人就会搞臭他的饭店,根本用不着毒倒上千人,毒死上百人。除非对社会、国家、政府有着强烈的不满、仇恨、进行刻意的恶毒报复,才会造成如此惨烈大毒杀局面和全国性轰动性的影响,以此来发泄自己仇恨和不满!绝不是一般的生意上的积怨。这是很多人都能看出的。
但这是决不能说出来的,一定要把老百姓的注意力引导倒个人恩怨上。因为当前的政治气候,是宣传十六大,要制造一个歌舞升平、百姓安居乐业、祖国形势一片大好、在“三个代表”指引下,社会主义祖国欣欣向荣、蒸蒸日上、人民群众达到小康(尽管有几千万下岗职工温饱、生存都是问题;几亿农民多年来收入没有增长,不知小康是个啥标准。)、社会安定、目前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黄金时期”、人权最好的时期、全国人民争先恐后唱只山歌给党听等等这样一个大好局面。如果这时突然说有人毒死了上百人,毒倒了上千人是对社会强烈的不满、对政府不满,这不是等于戳穿了上面的谎言吗?要是给政治对手揪住不放,那十六大上还能有好了?因此,定性在个人恩怨上就是必然的了,所以凶手就在早点店这个圈子中了,也不可能扩大了。抓住陈正平也是意料之中了,即使不抓陈正平,也得抓住个李正平、王正平等。上面有了政策和指示,下面才敢放手工作,自然效率也就“高”,不出一天就抓到人了!此事也能尽快平息了。
公安系统杀良冒功、刑讯逼供、栽赃陷害、滥杀无辜也不是什么新闻了。从他们镇压法轮功,打死、打伤、打残法轮功学员的残暴、血腥中和“打死算自杀”、诬陷人家自焚等的做法中,就完全可以知道他们是什么都能干的出来的。比起当年国民党的军统、中统特务机关和法西斯有过之而无不及。很多人都知道其中黑暗极了!靳如涛不过是刑事案中比较出名的一个冤鬼罢了。现在又轮到陈正平了!只要江总书记还在台上,以后还会有更多靳如涛、陈正平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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