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老人遭非法停发养老金 生活无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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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11日讯】四川省广汉市78岁的法轮功学员杨云清于2020年9月份被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无故非法全部扣发养老金。家人多次找到社保机构补发无果。

明慧网报导,2020年10月19日,当杨云清的家人再次去找社保机构经办人讨要养老金时,经办人要她的亲人在一张早已准备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上签字。她的亲人在社保经办人连骗带威胁、没有看清通知单上具体内容的情况下,签下了一个已签收的名字和日期。

该通知单是一张白纸打印出来的,没有任何单位名称和代表单位行使法律职责的印章,仅在这张白纸的备注栏上写着: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杨云清老人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将违规多领待遇:16,535.76元划入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从9月开始到现在,杨云清老人已经3个月没有拿一分钱的生活费。家里之前本来生活就非常困难,现在,唯一能让老人生存的钱也被强行停发了,老人不知道找谁去主持公道,更不知道以后怎么生存下去。

杨云清老人,1997年为了强身健体走入了法轮功修炼行列。她在修炼前身体有多种疾病:患有头痛病,痛起来难以承受,美尼尔综合症,气管炎等多种疾病,家务事什么都不能干。在修炼法轮功一周以后,她的身体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那时,她的孩子和丈夫看到她炼法轮功后发生的奇迹,全都支持她炼功,家里从此不用再愁钱给她看病了。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杨云清数次遭到迫害。2001年黄历六月初,她与家人散步回家时,被当地香港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随之被非法抄家,强行关押在看守所后。为了勒索家人钱财,警察栽赃陷害说在她家里收到500份真相资料,要她家人交5,000元才放人。家人交不起,后来竟被勒索要交10万元,家人更没有钱交。

杨云清就被直接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半后,被广汉法院枉判4年,后送至成都市龙泉川西女子监狱三监区,每天被强迫劳役十几个小时。

2009年9月的一天,杨云清老人为了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给一个路人送了一个“平安符”后被人恶意举报,再次被绑架并判刑4年,关押到四川省女子监狱三监区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迫害。

2009年9月至2012年在监狱迫害期间,当地社保中心将杨云清的养老金全部非法扣发。从监狱迫害回家以后,她每个月还被强行扣200元。2020年9月,广汉市社保中心又将她的养老金全部停发,借口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这样一个模糊的法律术语来欺骗人,非法抢走老人赖以生存、属于自己合法的私人财产——养老金。

杨云清在2009年9月至2012年期间因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期间所产生的因涨工资的差额部分,在结束迫害回来以后,当地社保中心在其养老金总额里每月已经扣除了200元(95个月*200元/月=19,000元),加上现在正在强行扣发的部分:16535.76元,实际非法扣发总额为:35,535.76元。

《宪法》35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36条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37条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39条规定:公民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所有人都不能私闯民宅……因此2009年9月对杨云清的判刑是非法行为。

公民的养老金是受《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保护的,养老金属于公民私人合法财产,不是违法所得,根本不存在“违规领取”的问题。

此外,发放个人养老保险金不是社保部门对民众个人的施舍,那是退休者该得的钱,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保部门只是对个人提供法定收支义务服务,擅自苛扣和停发养老金是违法行为。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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