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法轮功学员遭构陷 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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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3月17日讯】苏州市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季桂珍于2019年9月23日被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派出所绑架、“取保候审”,之后被构陷到吴江区检察院、吴江区法院。前几天,吴江区法院给季桂珍的一份刑事裁定书中称本案被“中止审理”。

明慧网报导,2019年月23日上午9点30分左右,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派出所一大帮人闯入季桂珍家的老旧屋子。先是三个便衣上前紧紧地挟持着老太太使其动弹不得,同时又有两人举两台摄像机对着老人上下左右地摄像。这群人中只有三个女辅警穿警服,其余都着便服。

接着约20人从外面进到老太太的房间和阁楼上翻箱倒柜地蒐查,抢走法轮功书50多本、真相资料等,连500元现金生活费也被抢夺。整个过程大约折腾了一个小时。

抄家完毕,这伙人要求老太太到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派出所去一趟,老人不从,四五个人便上来抓住老人不同的部位就往外拖,一直拖到外面小路上,再抬头抬脚地将老人抬进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里。然后,这些人开着两辆车呼啸着从老太太家的街巷开往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他们强行要求季桂珍做笔录,问她去苏安新村干啥,老太太回答说:“去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干胶),希望你们不要对法轮大法犯罪,法轮大法好是全世界公认的,也希望你们不要再干这样的事了。”

他们强行要求老人按手印,将她一直关押到晚上8点钟,才以所谓“取保候审”送其回家。整个过程中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

10月24日下午,季桂珍被警察带到吴江检察院见检察官张能后,才知道自己已经被派出所构陷到吴江市检察院。

几天前,季桂珍收到吴江区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写道:“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随意抓捕、入室抢劫、公开勒索钱财;检察官肆意构陷、捏造罪证罪名;法官违法枉判,甚至还有法官在法庭上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

尽管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胁迫公检法司系统的人员执法犯法,其中有些人还存善良之心,如在审理过程中出现检察院不立案、撤诉、庭审后决定免于刑事处分、释放法轮功学员等。

据明慧网报导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遭警察绑架构陷、被检察院退卷的117名法轮功学员中,有7人最终被释放,其中被非法关押时间最长的760天(两年多),时间最短的25天。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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