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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吕洪民落马

吉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吕洪民落马
中共吉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被审查调查。(大纪元合成)
2020-04-2317:28 中港台时间|04-2319: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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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4月23日讯】据中共吉林省纪委监委4月23日的消息称,吉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被审查调查。通报未披露吕洪民被调查的具体原因。

现年58岁的吕洪民是吉林镇赉人,1986年7月开始参加工作,2000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01年8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2005年4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2007年12月,任松原市中级法院院长;2012年9月,任吉林省高级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长级);2015年3月至落马,任吉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洪民曾因在松原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追查。

追查通报显示,吕洪民对乾安县法轮功学员杨宝森、宋生被非法审判负有主要责任,对松原市法轮功学员程秀华被非法判刑四年负有主要责任。

吕洪民在吉林市中级法院任职长达7年。在这期间,海外明慧网报导的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的案子中,吕洪民均牵涉其中。

如吉林法轮功学员邵慧、穆萍夫妻俩的案子和刘宏伟、于立新夫妻俩的案子,及朱艳的案子等,其中邵慧、于立新被迫害致死。#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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