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伤《大纪元》记者及市民 邝星宇还押等待精神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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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杜夫香港报导)民建联顺天区前社区主任邝星宇,早前因持刀袭击本报记者及市民,及被搜出身上有两粒半第一部毒药壮阳药威而钢(俗称:“伟哥”),被警方控以3项罪名,15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案件押后至6月29日再讯,被告须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案情指,被告邝星宇于6月12日晚上,在观塘同仁街临时公共小巴总站附近,涉嫌袭击男子冯文杰造成其身体实际伤害,非法及恶意伤害男子马富善,及同日在观塘警署接见室3号内管有毒药表第一部所列毒药。

控方呈上多张受害人的伤势照片,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查看相片时指,清楚看到伤者左手虎口裂伤,但由于伤者现仍需留医,医生亦未提交伤口报告,未能得知最新愈合状况。

控方又指被告有自毁倾向,在一年来多次向精神科医生求助,以等侯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为由,要求将案件押后至6月29日再讯,并反对被告保释。

辩方指被告曾罹患严重抑郁,须定期到精神科及私人诊所覆诊,事发时情绪不稳,有自残及自杀倾向,曾向家人表达求死念头,及立下遗书。又认为被告,未必适合答辩。

裁判官徐绮薇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表示基于案情严重,不批准被告保释。并将案件押后至6月29日再讯,待索取被告的两份精神科报告,以考虑被告是否适合答辩,被告须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有法律界人士指 控罪与案情不相称

对于控罪,本报曾翻查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当中邝星宇被控以第39条“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俗称“伤人39”),最高刑期为监禁3年,一般适用于以掌掴致瘀伤等情况。

不过有法律界人士指,相关控罪与案情不相称,“如凶徒以武器袭击,严重伤害伤者,可控以第17条(俗称“伤人17”),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本报翻查新闻,发现至少两名学生,在反送中运动被控较严重的“伤人17”,据知其中一宗被告承认曾以脚踢伤者。

本报记者Jerry在受访时展示手指伤势,重申当时只为履行直播采访工作,没与被告作任何语言上沟通,更没因政见与被告争执。他指,纵使与其他人政见不合,或不喜欢对方行为,被告也不应该以暴力伤害他人。

当被问到事发时的想法,Jerry表示,当时只顾拍摄,未有感到害怕,只是担心被告破坏拍摄器材,将来也不影响前线记者工作心态。被问到对为其挡刀青年有何感受,他指心里很不舒服,直言“如不是他,中刀的将是我。”◇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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