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8人分别被判4个半月至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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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13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前记者何桂蓝等8人,涉及去年“六四”集会案罪成,12月13日下午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监4个半月至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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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港媒12月13日的报导,有关判监的时间:黎智英被判13个月,邹幸彤被判1年,何桂蓝被判6个月,李卓人判监14个月,蔡耀昌被判1年,梁耀忠被判9个月,梁锦威被判9个月,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被判4个半月。

香港去年的6月4日六四集会未获警方批准举行,但多名民主派人士仍坚持出席,他们其后被捕并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或“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等罪。

其中,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以及前媒体记者何桂蓝3人因不认罪而一起受审。

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秘书蔡耀昌、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和前支联会常委梁锦威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这4人及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承认“举行未经批准集会”。这次他们5人与黎智英等3人同日被法院判处不同刑期。

该案共有26人被控方检控。此前已有16人认罪,已被判刑4个月至10个月不等。另有2人——罗冠聪及张昆阳已离港。

责任编辑: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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