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酷刑致残 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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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0日讯】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黄柱峰4月初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构陷到茂南区法院。家属为他聘请的律师发现他被迫害成残疾没得到赔偿,因而为他申请国家赔偿。

明慧网报导,4月6日上午,律师在会见黄柱峰时,发现他被迫害成残疾没得到国家赔偿。

4月14日上午,律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黄柱峰,并向曾经迫害他的单位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广东省三水劳动教养所)申请国家赔偿。

黄柱峰,电气自动化专科毕业,有五级电工证和助理工程师证。他因不放弃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2001年8月1日被绑架、非法劳教,在三水劳教所遭受种种残忍酷刑,被迫害致残。

2020年12月12日下午4点许,黄柱峰下班到租房楼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绑架。便衣、警察、居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江志雄等十几个人对其非法抄家。

他的妻子谢月珍和15岁小孩也被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非法审问。

警察威胁、恐吓谢月珍,要她签放弃修炼的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谢月珍拒绝,遭警察威胁:“不签就送看守所。”

警察又去恐吓她未成年的小孩,诱骗其签字,指证黄柱峰所谓“犯罪”的材料。直到次日中午,谢月珍母子俩才得以回家。小孩受惊吓后辍学。

12月18日左右,警察监听黄柱峰家电话,得知其家人要为他聘请律师。数日后,茂名“610”等人员就上他家里威胁其妻不要请律师,并逼迫她签“三书”。

12月22日,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非法逮捕,2021年2月18日,被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4月初,被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

构陷黄柱峰的人是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负责人江志雄、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人员陈华女。两人多次找黄柱峰交谈,把他讲的法轮功真相作为他“犯罪”的证据。

12月24日上午,家属聘请的律师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黄柱峰,得知他因不签“三书”而被绑架,被送入茂名第一看守所后,仍然不签字。

2021年4月6日,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多次到茂南区法院递交黄柱峰家属的委托书和手续,被法官周晋锋拒绝。律师多次要求面见周法官未果,因而提出去见法院院长。

随即,来了6个特警围住律师,问其为何去见院长。

律师拒绝告知,并要求他们拿出警察证。特警不敢拿,在接到一个电话后很快都离开了。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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