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逼利诱强推疫苗 保险赔偿互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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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中共采取多种威迫利诱强推全民接种疫苗,引发质疑,然而对于疫苗赔偿方面,官方称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保险公司则给出多个不赔偿条件。

中共强推疫苗接种

综合媒体报导,上月初,中共防疫专家钟南山称,今年6月,中国大陆疫苗接种率计划达到40%。以中国13.9亿人口计算,意味着将有至少5亿多人接种疫苗。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上海市中共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张文宏医生4月2日发表的一篇文章表示,目前中国每日接种量超过600万剂,离上半年40%的免疫接种覆盖率还有些困难,如果要实现40%的接种率,意味着要完成近5.6亿人口(11.2亿剂疫苗)的接种量,即每日的接种量在未来百日内要达到1000万剂左右。

为了强推疫苗接种,中共采取多种威迫利诱的策略。据纽约时报中文网报导,除了各地政府宣称推种疫苗的好处外,还针对接种疫苗的人推出优惠活动,例如北京给已接种疫苗的人1张蛋卷冰淇淋“买1送1”券、乐高门市免费提供1套用来组装小鸡从蛋中孵出的积木、国营照相馆婚纱照打折广告、麦当劳雪糕买一送一等。

报导指,这种强推的方式到了地方,变成了威胁接种。例如重庆一间公司发出通知,没有长期病的员工(18至59岁)需于4月底前接种疫苗,否则将被“追究责任”;海南海口市政府也发出通知,疫苗接种率低于85%的公司将受警告,或可能被“停业整顿”;南方小镇万城的官员警告家长,若拒绝接种疫苗,他们的子女上学、就业和住房都将面临风险。

保险公司列多个不赔偿条件

中共强推国产疫苗,但目前大陆并未就中共肺炎接种疫苗设置特别赔偿方案,只是称由保险公司赔偿。

据中共2019年起实施的《疫苗管理法》第68条,“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第56条明列,接种疫苗后出现受种者死亡、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等情况,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中央也鼓励地方通过商业保险形式赔偿;若被视为偶合出现的反应,或是本身有接种禁忌,在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北京商报4月7日报导,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业内发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冠病毒(中共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该《示范条款》在赔偿方面称疫苗质量问题对于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并不被包含在保险责任之中;同时,《示范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显示,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亦不在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也就是说,官方将中共肺炎接种疫苗理赔方式交由疫苗企业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称,如果疫苗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或在医院因医院工作人员接种规范出的问题等,保险行业均不作理赔。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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