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三任政法委书记宋洪武迫害法轮功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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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01日讯】陕西省委政法委是中共江泽民集团在陕西省迫害法轮功的指挥机关。22年来,陕西省委政法委七任政法委书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系列的残酷迫害。

他们是孙安华、赵正永、宋洪武、安东、祝列克、杜航伟、庄长兴。他们指使、纵容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安康医院(精神病院)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精神摧残,致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甚至致死。

接上文:陕西第二任政法委书记赵正永迫害法轮功罪行

陕西省第三任政法委书记宋洪武,1952年4月生,河南省滑县人。2005年9月至2012年5月,任陕西省政法委书记。

宋洪武

在他任职期间,陕西省至少有2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20人被非法劳教、100人被非法判刑、134人被非法关进洗脑班、2人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至少447人被绑架、153人被非法抄家。

宋洪武的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诋毁法轮功

宋洪武在任期间,操控各市区县政法委、“610”制造许多诋毁法轮功、毒害民众的事件。

2005年10月,宝鸡市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在本地电视台和刊物上诋毁法轮功,并把10月26日定为“反X教日”。

2009年,陕西“610”以“六十大庆”为借口,在全省各市区县开展“无×教社区”活动。随后从城市到农村,街道、社区、校园到处出现诋毁、诬蔑法轮功的展板、标语,毒害民众、学生。

2010年,陕西省政法委、“610”、陕西省教育工委组织编写了多本诋毁法轮功、毒害人(特别是毒害青少年)的书籍。其中三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反X教教育读本》,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另外六本内容相似的青少年读物。

实施大绑架

宋洪武在任省政法委书记的六年半期间,以中共“十七大”、“两会”、“奥运会”、“十一”等等为借口,指挥、操控陕西省公检法对44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迫害。

2005年10月26日,宝鸡市政法委、“610”把10月26日定为反“X教”日,开始了一场有预谋的大规模迫害。宝鸡市的几个资料点遭到破坏,先后有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008年奥运前,陕西省最少有102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2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成为迫害以来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的一年。

2009年10月1日前,陕西省委政法委、“610”要求全省公检法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在短短一月内,汉中、西安、宝鸡、榆林、安康等公安局就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酷刑折磨

宋洪武任省政法委书记期间,是陕西省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最为严重的时期之一。

被迫害致死的25名法轮功学员中,有的在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有的在劳教所、监狱中,有的在洗脑班中被酷刑折磨而死。

吴新明,男,40岁左右,安康市汉阴县法轮功学员。2006年6月15日,被第三次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吴新明被五花大绑,他绝食抗议。恶人们给他插胃管,往胃里灌浓盐水、辣椒水、洗衣粉液。

在长期的酷刑折磨下,吴新明开始咳嗽、气喘,大口大口地吐血。原本体重一百三四十斤的他被折磨得瘦骨嶙峋、生命垂危。

2008年6月,劳教所怕吴新明死在那里,通知当地来人将他接回。回家不久,6月28日,年仅40岁的吴新明抛下了一双儿女和年迈的父母含冤离世。

吴松岗,男 ,五十多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原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工程师。2011年8月,被绑架到西安市“610”的轩平园洗脑班。

同年9月11日,他被洗脑班头目李良及其打手毒打致死。洗脑班对他的死因一直保密。

高寿海,男,48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原陕西省咸阳市七零四厂药剂师。2008年9月25日,高寿海被咸阳市秦都区法院非法判刑8年。

同年12月,他被劫持到陕西渭南监狱。

为了强逼他“转化”(放弃修炼),狱警长期使用倒挂等酷刑折磨他。2012年5月15日,高寿海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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