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料明年三月开始

丘腾华称国安法若列明 警方可毋须手令要求电讯商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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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政府昨日宣布,落实电话卡实名制的《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将于6月4日刊宪,6月9日提交立法会,预期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邱腾华表示,明年3月起市民可开始实名登记正使用的电话卡,最迟2023年2月23日完成登记。

邱腾华声称,就电话卡实名制展开的7星期公众咨询期,收到超过10万份意见,逾七成表示支持。当局因应收到的意见修改了规例安排,个人用户可以向每一间电讯商登记最多10张电话卡,而企业用户的登记上限为25张。个人用户须向电讯商提供的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及身份证明副本;企业用户须提供商业登记及企业制定人士的身份资料,而未成年人须一名成年人陪同登记,该名成人的资料亦要登记。

邱腾华表示,登记制度将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由9月1日开始,要求电讯商在180日内建立登记系统。第二阶段于明年3月1日开始,市民购买的新电话卡须实名登记后才能使用,使用中的电话卡,市民则须于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登记。月费计划用户毋须再登记,除非他们“转台”或开通新电话号码。电讯商需核实用户资料,并保管所收集到的资料,直至电话卡取消登记后最少12个月。

邱腾华表示,因登记资料不包括个人职业或企业业务活动,所以实名登记不会豁免新闻界。

对于规例授权警方在迫切情况下,毋须法庭手令要求电讯商提供登记资料,所谓“严重罪行”是否包含国安法,在记者再三追问下,邱腾华才回答:“视乎条例本身,若国安法容许某情况可以无需手令,法例订明就不需要。”他亦补充,如法例无特别订明,则与其它现有条例并无分别。

邱腾华回避监督机制问题

记者又提问会否有机制监督警方获取电话登记资料,或定期公布警方索取多少资料,邱腾华回避有关问题。对于当局会否承诺,规例列明须提供的资料日后不会有改动时,如增加须提供住址,邱腾华仅表示“法律写要什么就是什么”。

邱腾华称,全球大部分国家都设立了电话卡实名制,实名制是为了协助警方追查罪案,并表示没有就规例设定检讨期,他又补充指,规例只会规管香港售出的电话卡。

至于电讯商核实登记资料方面,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表示,若是线下登记,电讯商可面对面核实。若是线上登记,用户需要扫描或拍照身份证明文件,并上传给电讯商。当局接受电讯商使用eKYC脸部辨识或智方便“iAM Smart”核实登记资料,亦欢迎电讯商提出任何可行的意见,并向局方确认。他补充,电讯商若尽力核实资料,当局不会追究责任,若用户故意使用虚假文件登记,责任不在电讯商。

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指,实名登记与便利店或零售商无关,用户在购卡后须自行完成实名登记才能启动电话卡。

另外,民主党资讯科技及广播政策副发言人冼卓岚指,电话卡实名制将以已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立法,距离咨询期完结只有约3个月时间,因现今立法会内理应畅通无阻,政府仍如此仓卒立法令人侧目。

冼卓岚又表示,邱腾华于记者会中并无正面回应是次电话卡实名制有否额外赋权执法部门,容许执法部门于某情况下绕过法庭程序索取用户资料,他认为政府应清楚交代。◇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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