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个人信息保护法 难敌特权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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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韵采访报导)中共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新法对企业处理个人信息划定红线,被外媒称为最严格的数据隐私保护法,但预计中共将保留自身对数据的访问权限。专家认为,这部法表面上在遏制企业滥用个人数据,实际上,国家特权却畅行无阻。

中共人大会议经过三次审议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共有8章74条,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界限,同时给企业处理个人信息划定红线。

新法要求企业或互联网平台,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在公共场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该法并订定罚则,若企业有违规定,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5,000万人民币,或企业年营业额的5%,情节最严重者,将剥夺企业的营业执照,迫使企业永久关闭。

针对越来越多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估消费者的个人特征用于商业营销,该法规定,应考虑公平原则,不得对消费者实行歧视性的不公平的差别待遇等。

专家:无法指望中共保护个人信息

对此,中国资深法学专家、原公安大学法律系讲师赵远明对大纪元分析说,中共颁布了很多法律,在执行方面都是冠冕堂皇的。比如中共宪法规定什么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等等,这些都写得很明确,但是实际情况它并没有按照法律行事。

赵远明表示,“当然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能够制定出来,在立法方面可以说有一点进步,但我估计都是用于堵舆论压力的嘴。因为中国民众的网络信息、个人信息历来都是保护不力。”

“在中国,有很多个人信息根本不可能指望政府保护,而且往往是政府主动的窥探你的个人私隐、个人信息,掌握你的思想动态、个人社会网络、社会信息、交友的网络,所以说这个信息保护法颁布之后,关键要看它的执行情况。”

赵远明分析说,“从它的过往历史看,我估计它就是在理论上,在媒体制造语言效果上起到一定作用,但是真正地很难落实到保护公民的私隐、自由、通讯自由等方面,因为它本质上没有改变,所以不管它制定多少法律都是枉然。”

对企业规定严苛 但中共不受此限

中共党媒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和6月颁布的《数据安全法》以及2017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是建构在中国数字时代信息安全上的一个法律保障体系,成为中国互联网监管的三大法规。

《华尔街日报》形容,中共通过了最严格的数据隐私保护法,该法类似于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但中欧不同的是,欧洲政府在数据收集方面面临着更大的公众压力,而中共预计将保留自身对数据的广泛访问权限。

《法新社》报导,根据新规,公共和私营公司必须尽量减少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并获得他们的事先同意。但是该法忽略了对政府或执政的共产党可以访问信息的任何限制,例如,跟踪政治异议人士,或在新疆执行严厉的安全政策。

报导说,该法预计将进一步使滴滴和腾讯等国家数字巨头步入正轨,这些公司近几个月来一直因滥用数据收集而受到中国政府的指责。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对大纪元分析,该法表面上是限制甚至禁止任何企业收集、滥用公民的个人信息,禁止民间滥用公民的个人信息。实际上它是告诉全世界,中共政府要垄断所有的个人信息。

“它可以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可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去侵入到任何它认为有必要的地方,去收集个人信息。”

赖建平说:“公民的个人信息是一个产业链,很多个人信息被商业机构、境内外的企业甚至个人用于牟利。现在这部法律出台,意味着民间不可以做这个事情了,谁也不可以拿别人的信息作为盈利的工具。谁也不可以侵入别人的个人信息了。”

“表面上是好像公民的个人信息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好像是空前的严格,甚至比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还建全。事实上不是,因为国家的制度不同,政府的动机和出发点也不同。”赖建平说。

“西方国家的政府是一个中立的独立机构,政府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个人人权。但中共专制政权是为了维护一党专政,为了维护它的执政地位、统治地位和垄断地位。”

赖建平表示,“所以民间、商业机构,一般的企业事业单位,你不可以滥用别人的信息。但是中共可以以国家的名义,国家安全机构公检法司这些警察机关的刀把子,可以随意去调取公民的个人信息。而且它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的信息你还不能拒绝。”

“即使法律条文里面没有明确这么写,但是它有一个所谓的国家机关,它们在处理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的时候,它以国家安全需要为由,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

专家:中共垄断个人信息 成为警察国家

赖建平说:本质上这是一部垄断个人信息的法律,标志着中国正式成为一个警察国家,民间你都不可以拥有保存收集、滥用个人信息,但是国家却有这个特权。

“实际上它就是告诉大家,有一个老大哥,它睁着眼睛看每一个人,所有人的个人信息,它都掌握清清楚楚。但是公司企业,不管掌握了多少个人信息,你只能自己留着,你不可以滥用。但是这老大哥却可以,所以这是垄断个人信息的一部法律。”

他举例说,“比如各大银行,各大保险机构、金融机构,你去开户,你要填写所有个人信息。但这个机构不可以拿用户的个人信息去牟利,但是国保来了,以国家的名义,说某个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了,要你交出来,你就必须交出来。”

赖建平表示,企业和个人不能滥用个人信息,这个没问题,因为企业和个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要保护好别人的信息。但是国家却可以突破这个限制。“所以我对这样的法律,所谓的保护个人信息,我根本就不看好它。”

原大陆人权律师陈建刚对《美国之音》说,中共这种具有绝对权力政权的存在,就是对个人信息、人权和个人私隐权的扼杀,它掌握了所有的权力,它随时可以剥夺你的一切权力。所以它出台新法,大谈个人信息保护,只是在欺骗全世界和中国人。

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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