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1.1亿 贵州茅台前董事长袁仁国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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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许梦儿综合报导)9月23日上午,贵州茅台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董事长袁仁国被判处无期徒刑,其被指非法敛财1.129亿余元(人民币,下同)。据报,袁仁国曾攀附落马“老虎”王三运、王晓光等,有商人送他5公斤金鼎讨好他。

袁仁国被指控在1994年至2018年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时,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29亿余元。因此,袁仁国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袁仁国长期在茅台酒厂任要职。2011年10月,袁仁国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8年5月,袁仁国卸任。

袁仁国曾于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任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2月他当选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5月22日,袁仁国被双开。同年9月6日,袁仁国受贿案开庭审理。他被指大搞权钱交易,以茅台酒经营权攀附贵州省前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光和曾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的甘肃省委前书记王三运等人。

中共中纪委反腐专题片称,2009年茅台酒价格一路高涨,王晓光通过时任茅台集团总经理袁仁国等人,先后为家人和亲属获取了4家茅台酒特许专卖店的经营权。7年来,4家专卖店共获得131.48吨的茅台酒定额指标,获利四千多万元。

此外,王晓光还假借61家单位名义,找袁仁国又批得不少额外指标倒卖获利。

自2004年以来,仅袁仁国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余元。

据调查,与袁仁国有关的“关系店”信息高达数百条,既涉及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也涉及不少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茅台酒厂所在地的仁怀市,参与茅台酒经营的124名干部中,不少人利用亲戚、裙带关系,通过袁仁国或其妻获取经营权。

袁仁国还供称,“那个时候想拚命接近我的人很多,一天找我的起码有四五十个人。”

据报,曾经有个经销商为了讨好袁仁国,送给袁仁国一个定制的5公斤的金鼎。

一名接近茅台管理层的人士对财新网表示,袁仁国在任期间,严重“违规批条”,导致茅台的经销体系逐渐失控,众多经销商囤积居奇,炒作茅台价格。批条即指授权茅台酒的经销资格,袁仁国批条的大经销商多数有非同一般的背景。

除袁仁国外,近年来,茅台集团高层多人落马。其中包括前党委书记、总经理刘自力;前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茅台集团前副总经理房国兴;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定华;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助理、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聂永和前副董事长、总经理肖华伟等。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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