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612基金违社团条例罪成 五信托人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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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已解散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控违反《社团条例》案,6名被告11月2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分别被罚款2,500元及4,000元。其中5名基金信托人前日就定罪提出上诉,司法机构网页暂时未显示聆讯日期。

基金信托人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大律师吴霭仪、歌手何韵诗、学者许宝强、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以及基金秘书施城威,早前被控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团的干事,没有在指明限期内,遵从《社团条例》5(1)的规定,为“612人道支援基金”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

11月25日判决后,吴霭仪在庭外表示,今次是首宗涉及《社团条例》注册申请的案件,官司关乎社会上其他人和团体等的待遇和处境,认为对港人结社自由非常重要,会仔细研究判词后再考虑下一步行动。◇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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