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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七千万 中共国家能源局前官员获刑13年

2022-03-1619:37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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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3月16日讯】3月16日,中共国家能源局前副局长刘宝华以受贿罪被判刑十三年。其被指控受贿超7073万元(人民币,下同)。

刘宝华被指控,在2000年至2020年任中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时,为相关人员在企业改制、公司经营、项目承揽、子女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073万余元。

刘宝华于2020年10月17日落马。

此前,中共国家能源局一直被江派所把持。已落马的能源局前局长刘铁男、努尔•白克力均被指是江派人马。

刘铁男于2014年12月10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铁男被指是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的“财务管家”,曾长期从能源系统为江派输送利益。

努尔‧白克力于2019年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中共国家能源局还有多名高官落马。包括副局长许永盛、王晓林,以及多名司长,如核电司司长郝卫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电力司副司长梁波等均先后落马。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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