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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避难层变更 台营建署要求北市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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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3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大巨蛋因建造商远雄擅改设计图,将原在1楼的避难层改至地下1楼(B1),遭北市府勒令停工5年后于2020年8月复工,并要求重新变更避难层设计,但北市府2021年11月即同意将B1作为避难层,中央却迟未核发“认可通知书”,并要求市府说明转为同意的理由。

台北大巨蛋为下沉式球场,原先规划的避难层为地面层,但远雄却擅自把避难层改至B1,不符合原本图说。北市府认定远雄违反《建筑技术规则》第97条安全梯构造、第127条观众席与避难层位置等规定,因79处主要构造未按图施工而于2015年勒令停工,历经7次都市设计审议、通过防火避难模拟后,于2020年8月复工。

远雄2021年8月2日向北市建管处申请第4次变更设计,以“地下1层为避难层”为基础,提出防火避难性能审查计划,并经台湾建筑中心于同年9月4日评定通过,北市府则在同年11月同意远雄将B1作为避难层,并发函中央;但中央却迟未核发“认可通知书”,不让远雄继续施工,并要求市府说明转为同意的理由。

市长柯文哲9日表示,内政部营建署2021年4月8日发函北市都发局时指出,“避难层并不限于地面一层,地面一层以外楼层符合上开规定,亦得做为避难层”,而当时远雄要将B1改作避难层也经过严格审查,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安全设计改装后才送进内政部审查。“有没有刁难大家心里有数”,他强调,至少要确保大巨蛋安全可用,不会当作政绩。

营建署则澄清,该函文并非针对大巨蛋做成个案认定,且函中有强调应由北市府依避难层的定义查明事实核处。会要求北市府说明同意理由,是因为北市府前后均基于建筑师的签证内容进行审认判断,但结果却完全相反,因此认为北市府有必要就其改变的理由与认定论点加以说明,不能仅以“依据营建署函”、“尊重建筑师签证结果”模糊带过。◇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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