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遭性酷刑案 吉林检察院拒受理涉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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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岑心、常春采访报导)吉林公安厅特训室专家启用工具箱对一名女教师进行性侵害并实施酷刑一事,日前经大纪元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

据悉,受害人姜永芹目前仍被关押在舒兰市看守所。8月19日,姜永芹的胞姐姜永华协同维权律师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人来到吉林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准备对参与施加酷刑的公安人员进行刑事控告,但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渎职不受理,引发舆论批评。

姜永芹家属委托律师提出控告

姜永芹现年53岁,曾在浙江理工大学任教。修炼法轮大法后,成为受人敬重的优秀教师,中共前任党魁江泽民1999年发动迫害后,姜永芹多次遭到中共610、国保、警察、街道居委会上门骚扰。

2022年6月12日姜永芹再被绑架、抄家后,被带往秘密审讯室,期间来自来自吉林省公安厅特训室所谓的“专家”,往她鼻子里灌芥末、塞烟头、叫国保摸她胸部进行猥亵、脱她裤子威胁要性侵等迫害。(女教师遭中共特训专家性酷刑 其丈夫揭内情

姜永芹的先生熊琦日前接受采访时说,这起事件令他感到非常愤怒,中共的执法部门竟然干出这种畜生不如的事,将委托律师控告施暴者行刑逼供。

吉林检察院拒绝受理 涉渎职

据明慧网报导,8月19日上午9时,姜永华和王宇律师进入到检察院的控申处,说明将控告对姜永芹施暴的犯罪警察后,检察官以公职人员涉嫌犯罪不属检察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律师指出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职务犯罪依法是由检察院立案查处,双方争论,检察官最后词穷离去,仍不受理。

四人随后赶往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室,接待人员称,这确为一件令人发指的公权犯罪行为,吉林市检察院不立案也不收材料的做法是错误的,但表示人大无权过问。

四人再前往吉林市政法委,政法委有人出面接待,一副处长表示不管警察刑讯逼供等公职犯罪,又询问三位控告代理人是否有证律师等,经过一番争辩,他们最后收下控告材料。

四人前往吉林市妇联办,妇联妇女权益部客气地接待了他们,看过控告书并听完律师们的讲述,表示非常震惊,并说这是令人发指的罪行,会向领导汇报后,再由领导决定如何向有关部门反映案情。

丈夫:当局官官相互 凸显恐惧

针对检察院拒不受理,姜永芹的丈夫熊琦22日告诉大纪元,“他们肯定是官官相护,心里头害怕,不害怕的话,根本用不着这样采取措施。”

熊琦说,中共污蔑他太太违犯“破坏法律实施罪”,“实际上我在想,破坏法律实施罪应该是他们,他们一直在违法,阻止我们控告,不论是检察法、公务员法上面都写着,公务员犯罪和警察犯罪,检察院是必须要受理的,他们不受理,等于是他们在违法。”

2022年8月15日,法轮功学员熊琦在澳大利亚维州中领馆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揭露酷刑迫害详情,要求中共无条件释放妻子姜永芹。(明慧网)

熊琦批评,当局为了不让律师会见妻子,还设下重重障碍,此举侵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不会影响他们维权和营救,“律师说他们要先去维权,再商量具体的事情,不管律师怎么做,我们都支持他们。”

时事评论员邢天行23日告诉大纪元,姜永芹遭受到如此恶劣的对待,大家看了都非常的震惊,“这哪是警察能干出来的,只有泯灭人性的恶魔,才能干出这样邪恶的事情”。

邢天行说,作为法律部门的检察院连这种案子都不受理,“可能接到上级的命令,这案子本身原本是省里(公安厅)、省610部门压下来后,(检察院)完全不以法律为准绳,而以命令为依归,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老百姓循正常管道,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没有希望。”

人权律师:检察院违法包庇犯罪

原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23日告诉大纪元,检察院对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监督、立案、起诉的责任,从中共的法律上来讲,它本身就是法律执行和监督的重要部门,这是检察院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针对姜永芹案不受理,“严重地说,检察院是一种包庇,对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它不立案,甚至采用了这种方式来推诿,根本就是一种耍流氓的行为。”

其次,阻挠当事人与律师的会见、了解案情,吴绍平说,这是一种知法犯法的行为,以非法的方式剥夺当事人依法享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吴绍平律师认为,姜永芹案件充分表露出,面对中共邪恶统治集团制造的冤假错案,百姓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维权道路,不仅艰辛,而且还几乎看不到维权成功的希望,“面对中共的邪恶统治,中国老百姓真的非常无奈的,看来中国人如果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要拯救自己,只有一条路——推翻中共。”◇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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