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被冤判后入狱21年 民众:天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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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夏松报导)“案发时我是18岁小伙,如今53岁,整个青春都耗在监狱里了。”内蒙古男子周永刚蒙冤被判死缓35年后,终于等到一纸无罪宣判,引发民众对中共治下司法黑暗的无助与愤慨。

12月20日,内蒙古高院开庭再审周永刚强奸、故意杀人案,审理结果是撤销原裁定,宣判其无罪。

周永刚说,1988年他与同村的妻子结婚。同年7月,妻子两个堂妹去草场挖草药被人奸杀,二人均为十七八岁。周永刚因首先发现尸体被怀疑。他当时还劝阻亲属不要上前,要保护现场。

警方曾对其岳父说,“你女婿的嫌疑排除不了。”一个多月后,周永刚被警方控制,后被判死缓,至2009年12月出狱,实际服刑21年4个月零4天。

周永刚在案件侦查阶段否认犯罪,但最后认罪了。对此,他表示,自己做出有罪供述是被屈打成招。

他表示,自己在监狱服刑时曾用扫帚枝扎破手指写血书,委托狱友带出去交给检察院,“后来法院说遗失了”。

1991年至1992年,周永刚和父母曾要求重新申请鉴定。警方在法庭上称,提取的死者分泌物证据因为搬家而丢失。

周永刚的父亲为儿申诉,从车票来看有百余次,妻子也始终相信他,独自抚养女儿,对他不离不弃。可是周永刚出狱时,父亲已离世10年。

此事引发民众炮轰。

湖北律师、微博大V“张维玉律师”说:“申诉不易!致敬这些坚持不懈追求正义的人们!”

北京律师、微博大V“王才亮律师”说:“谁摊上都是一个灭顶之灾。所以我一直说没有法治,任何人都不是安全的。”

“瑶瑶要暴瘦i ”说:“屈打成招,冤案错案,谁来负责?还有谁赔他这21年的人生啊,连父亲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飞上天的鱼丸”说:“太多太多冤案,无人敢申诉,一句‘误判’,当是最大的恩赐,可笑”;

“不爱搞学术的动漫爱好者”说:“死者证物因搬家丢失,真TM能推卸责任!”

“明智的叶叶紫”说:“血书和分泌物证据相继丢失,很难不怀疑是故意丢失的”;

“热浪人间”说:“怎么关键时刻,重要证据都被司法机关丢失了?”

“通洲探花”说:“这个案子不简单,背后另有隐情或不能言说的秘密!一个两条人命的案子,而且死者还都是十七八岁的花季女孩,如果法院的证据确凿,这TM是妥妥的是死刑且立即执行的那种!怎么可能死缓?不信大家可以搜索同为内蒙的另一冤案呼格案,直接死刑立即执行……而且这个案子至今没有抓到真凶,不奇怪吗?”

“夏天七月的风”说:“天真黑!!!有权有势就是好,可以指鹿为马、颠倒是非! ​”

“文静栀女孩”说:“有些人怎么还在问这能赔多少啊。人家一整个青春都在牢里度过,18岁到五十几岁,本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才重获自由,青春无价,现在问赔多少有什么意义,逝去的青春能回来吗?亲人的陪伴能回来吗? ​”

“山枕寒流望参商”说:“聂树斌屈打成招,被枪毙了,沉冤得雪后,他母亲拿着无罪判决书在他坟前烧了。”

责任编辑:李元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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