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总检察长提交法律意见 为择校法扫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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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6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Jana J. Pruet报导/钟心萍编译)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Ken Paxton在本周发表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中写道,教育储蓄账户立法不会违反宪法,这可能有助于为择校扫清道路。

意见是针对共和党州参议员Brandon Creighton提出的关于使用州资金为公立学校系统以外的教育(包括宗教学校)发放教育代金券是否合宪的问题而发表的。

“德州的父母应该有权为他们的孩子选择最好的学校,每个德州的孩子都应该有机会上一所安全的好学校,在那里他们可以学习和成长,”Paxton在周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今天,我发表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告知德州立法机关,在德州实施择校法不存在宪法障碍。现在是赋予父母权力并提供更多教育机会的时候了,这样德州的每个孩子都能实现他们的梦想。”

参议院教育委员会主席、共和党参议员Brandon Creighton起草了参议院第8号法案,即《德克萨斯父母权利法案》,通过该州的公共账户审计长提供ESA,他要求Paxton就此事发表法律意见。

Creighton的提案将为每个学生分配高达8,000美元的资金,以帮助父母为未就读公立学校的孩子支付私立或宗教学校的学费。

参议院第8号法案是众议院和参议院正在审议的众多择校法案之一。

宪法争论

支持者可以利用Paxton的意见来驳斥ESA用于宗教教育的代金券将违反德州的布莱恩修正案和联邦宪法的建立条款的论点。

1875年,国会议员James G. Blaine在1870年代提出了最初的布莱恩修正案。虽然它从未被采纳,但该提案将禁止任何联邦资金进入宗派机构。

后来,包括德州在内的几个州通过了类似的州宪法修正案,被称为布莱恩修正案。

德州宪法第1条第7节规定:“不得为任何教派、宗教团体、神学院或宗教神学院的利益挪用或从金库中提取任何金钱,也不得将属于州的财产挪作任何此类用途”。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建立条款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关于建立宗教或禁止自由行使宗教信仰的法律……”

Paxton写道:“美国最高法院一再裁定,当一个州将宗教观察员排除在其他公共利益之外时,它违反了自由行使条款。”

因此,总检察长得出结论,布莱恩修正案不可执行,实施此类政策将违反第一修正案的自由行使条款。

“教育储蓄账户计划向家长和学生提供教育援助金,可以直接用于公立和私立学校,包括‘宗教’学校,并为家长和学生提供真正和独立的选择,以选择私立宗教学校,并不违反 建立条款,”Paxton写道。

更多关于8号法案

参议院第8号法案还规定,注册收入低于20,000美元的公立学区将不会受到损害。

它还将禁止关于性别认同和性取向的指导,并且要求父母被告知孩子健康的任何变化——心理、情感或身体。

“教育德州的下一代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我起草了参议院第8号法案,将父母而不是政府直接置于孩子决策的中心,”Creighton在一份新闻稿中说。

“赋予父母为孩子决定最好学校的权力将鼓励竞争和创新,确保每个德州学生都有机会获得成功。”

Paxton和共和党州长Greg Abbott在本届立法会议上将择校列为优先事项,立法会议将持续到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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