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强民企遭民生银行套路贷 被捅至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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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6月11日讯】曾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内蒙古十强民企的明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卷入一起3亿元“套路担保案”后,企业经营逐渐陷入困境,又成了被告。最新消息称,明华公司陷入民生银行等设局的“套路贷”。5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上书”最高法,要求关注此案。

材料显示,“明华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煤炭物流为主体,光伏发电、科技农业、文化产业等多元发展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2015年,公司综合实力被评选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399位,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第7位。

成立多年来,明华公司累计完成税收20多亿元,带动解决就业岗位万余个,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如今,该公司已深陷泥潭。

微信公众号“知灼”6月10日报导,将明华公司拖入“泥潭”的是其极为信任的民生银行和另两家当地企业。他们涉嫌联手设局,将明华公司“套路”成为了“填坑者”。

5月23日,围绕3亿元债务担保责任问题,民生银行呼市分行与明华公司对簿公堂。

《华夏时报》报导,在法庭上目睹了双方律师的交锋,民生银行方面代理律师以《担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要求明华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明华公司代理律师直指民生银行为挽回自身损失,在明知债务人已有贷款逾期后仍违规放贷,从而将风险转嫁至担保人明华公司。

该案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为民生银行呼市分行,被告方共有11位,分别为高秀存、邢春杰夫妇及二人曾经控制的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升公司”)、阿拉善盟泰宇冶炼有限公司(泰升公司子公司,简称“泰宇公司”)、巴彦淖尔市顺祥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及明华公司。

简而言之,高秀存以泰升公司、泰宇公司等从民生银行呼市分行贷款数亿元,但后来无法偿还,债务人及担保人均被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在责任范围内偿还贷款。

不过,由于高秀存公司已经破产,其本人也因骗取贷款罪等罪获刑,此次庭审中担保人明华公司成为了事实上的主要被告。

明华公司人士表示,公司自2010年起与民生银行合作开展金融贷款业务,并基于双方友好合作及信任,听从民生银行呼市分行指示开展互保贷款业务。

2012年起,明华公司为内蒙古泰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互保,互保金额为1亿元。2013年,互保额度调整为3亿元,明华公司就泰升公司与民生银行呼市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及项下贷款承担保证责任,并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其中为泰升公司担保1.5亿元,为泰宇公司担保1.5亿元。

正是这两笔共计3亿元的债务担保,日后为明华公司带来了巨大麻烦。一系列案卷资料证实,事实上,高秀存控制的泰升及旗下公司资金链早就脆弱不堪。

报导透露,该案在审理过程中,遭到诸多地方官员的行政干预。

“知灼”的报导说,获得材料显示,5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上书”中共最高法,要求最高法关注此案。

他们向最高法递交的相关材料显示,2012年起,民生银行呼市分行要求明华公司为泰升公司、泰宇公司提供各1.5亿元担保。

民生银行呼市分行在授信发放前已明确知晓泰升集团提供了虚假的财务报表及数据,其目的就是获取明华公司提供优质担保转嫁自身将要面临的损失。

但为了获取明华公司担保,民生银行呼市分行与泰升、泰宇公司涉嫌恶意串通,虚构股权质押。甚至,2014年8月22日,民生银行呼市分行在明知泰升公司已超出授信额度、贷款用途与约定不符的情况下,伪造泰升公司工作人员“姚晓羽”签字并在贷款资料上加盖泰升公司的公章,最终主导并操纵向泰升公司发放1.5亿元的贷款。

2018年,民生银行呼市分行客户经理陈某被刑拘;2022年10月,内蒙警方再度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对陈某等人立案调查。

报导说,民生银行客户经理陈瑞在接受调查时曾承认,发放上述1.5亿元贷款时,泰升公司其实已经出现了贷款逾期的情况。如果不替换,信托贷款到期就是民生银行负责偿还,替换成流动资金贷款后,就是担保人承担还款了。

而且民生银行的违法放贷,相关高层均知情。陈瑞后来在接受调查时称,其将泰升公司现金流枯竭、大量拖欠工资及水电费、减产停产且大部分工人放假等真实情况汇报给了总部领导,包括民生银行能源金融事业部总裁李志毅、副总裁姜洲涛、总裁助理李稳狮等,民生银行总部最终还是决定“将违法放贷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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