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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仲裁庭维护人权 公寓开发商妥协

高层公寓楼示意图。图片与本文无关。(Quinn Rooney/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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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9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闻天墨尔本编译报导)在墨尔本布朗斯威克(Brunswick)区的一栋公寓楼规划争议中,维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VCAT)要求对人权因素加以考虑,开发商不得不修改设计,以减少对邻家住宅后院的遮挡,从而保护这个照顾自闭症儿子的家庭能享受足够的阳光。

据《时代报》报导,最终达成的结果显示了在规划争议中人权的胜利。梅里贝克(Merri-bek)市议会在3月进行了投票,一致反对布朗斯威克区Dods St街建造公寓楼的规划许可证,这与规划官的评估建议相悖。

市议会认为,公寓楼的设计违反了“人权与责任法”,因为这个规划侵犯了隐私、家庭和住宅权利。

居民希尔(Elisa Hill)和丈夫在自家的木板房内已居住了16年,他们的儿子贾伊(Jai)患严重的自闭症和智力障碍,几乎不能离家。他们在搬到这里之前,该地段尚未被规划允许建多层公寓。

19岁的贾伊几乎不能说话,需要24小时照顾。他无法独立如厕或保持自身清洁,会出现“无法控制的自发行为”,例如持续奔跑或易怒。他的疾病还使他经常脱光衣服。

贾伊不能独自在社区活动,每次都需要两名成年人陪同。这意味着他大部分时间都得待在家里。家人说,住宅后院有一个小区域可接触大自然,对他的“平静”至关重要。

拟建的公寓楼与他家另一侧的已建成公寓楼在某些季节会将后院的阳光照射时间从每天6小时减少到2小时;而且拟建的七层公寓楼还会导致他家后院暴露在公寓阳台和窗户的俯瞰之下。

开发商对市政府的否决提出诉讼,要求法庭将人权因素“排除”在外,并在预审时辩称考虑人权因素是错误的。

但维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在不久前审理时,拒绝“排除”人权因素。庭审官惠特尼(Susan Whitney)说自己“未被说服存在需排除(人权因素)的理由”。

最终,开发商与市政府和希尔达成一致,对公寓楼的设计进行修改,以减少对这家后院造成的阴影和俯瞰。这样,开发商就不必继续进行维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的听证。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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