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0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欣羽加拿大温哥华编译报导)温哥华东区一位退休的女士从小就住在父母购买的一栋独立屋内,最近她才发现,父母在1963年申请的一笔1,900元的抵押贷款尚未还清。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苏珊‧斯蒂芬农(Susan Stefanon)是Telus公司的一名退休员工,她目前正在向卑诗省最高法院请愿,要求取消这笔抵押贷款,或者允许她支付12.2万元的本金加利息给贷款人的后代。
1963年,她的父母,水磨石商人马塞洛‧斯蒂芬农(Marcello Stefanon)和玛丽亚‧斯蒂芬农(Maria Stefanon)以1.6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栋位于温哥华伦弗鲁-科林伍德社区(Renfrew-Collingwood)东16大道的独立屋,当时还欠了1.1万元的抵押贷款。
1963年11月22日,斯蒂芬农三个月大的时候,他们搬进了新买的房子,那天是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的日子,她记得母亲后来评论过这件事。
但她不清楚为什么她的父母在几周后又从一对名叫约翰‧雷金纳德‧奥利弗(John Reginald Oliver)和玛丽‧弗洛伦斯‧奥利弗(Mary Florence Oliver)的夫妇那里获得了第二笔抵押贷款。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个原因,因为她的父母和约翰都去世了,玛丽也可能去世了。
根据与诉状一起提交的抵押贷款副本,奥利弗一家和斯蒂芬农一家被列为联权共有人。斯蒂芬农说她从未听父母提起过奥利弗一家。
去年圣诞节前,当她试图申请房屋净值信贷额度时,她的财务顾问发现了这笔抵押贷款。
法庭文件称,斯蒂芬农要求法院宣布她的房产没有抵押,或者解除抵押,并禁止奥利弗夫妇或他们的继承人提出任何索赔,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她表示愿意以2023年的房屋价值计算,支付奥利弗夫妇或他们的继承人122,049.48元。
该房产去年在卑诗省评估局(B.C. Assessment)的估值为160万元。
斯蒂芬农在她的请愿书中指出,她的父母在1971年就还清了1963年的房屋抵押贷款,如果奥利弗夫妇的抵押贷款也存在,他们不归还每月20元的小额贷款是不合情理的。
请愿书援引卑诗省的《时效法案》作为法律依据,称该法案禁止抵押人在六年后采取法律行动收回抵押债务。
1999年,斯蒂芬农的母亲去世后,她和父亲成为了这处房产的共同所有人。2015年,父亲去世后,财产过户给了她。她说,在两次过户过程中,抵押贷款从未出现过。
斯蒂芬农雇了一个私家侦探去寻找奥利弗一家,他发现约翰死于2001年,但找不到玛丽的死亡证明或讣告。请愿书估计,如果玛丽还活着,她今天应该是111岁。他们有一个儿子住在素里市,但没有发现他父母的遗产认证,也没有列出抵押贷款支付的授权书。
斯蒂芬农在她的宣誓书中说,她希望有一天能卖掉这处房产,但现在无法这样做,因为她无法在不解除抵押情况下向有意愿的买家提供明确的所有权。◇
责任编辑:李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