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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专报“撞船案” 管碧玲:中共要的名称

2024年3月4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邀请海洋委员会主任委员管碧玲、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就“金门撞船案:翻船执法过程及后续处理”进行专题报告。(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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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召委高金素梅4日安排“金门撞船案”专题报告,但海巡署长周美伍不接受此名称,认为应更名“取缔大陆籍快艇事故案”,强调名称可能涉及责任归属;海委会主委管碧玲也重申,“碰撞”与“撞船”是完全不同的,而“撞船”却是中共最想用的名称。

国民党立委丁学忠质疑,管碧玲擅自篡改召委开出的会议名称,藐视国会是否应下台负责。管碧玲答询表示,这是海巡署呈给她的报告,她也支持海巡改题目,但并非篡改,因为这不是一个撞船事件,碰撞和撞船是不一样的;以海巡署的语言而言,“登检”本身就是一个持续调整位置、持续碰触的过程。

“撞船是中国最想要用的名称”,管碧玲强调,如果被讲成是“撞船”,就好像从头到尾都是我方恶性撞船的意思,海巡署不能接受,因此海巡立场必须捍卫,她愿意接受指责,这也是她必须承受的,“我一肩扛起到现在,我不是一个弃车保帅的人,我永远在浪头上捍卫执法的正当性”。

周美伍则强调,专题报告名称对后续谈判当然会影响责任归属问题,希望能从海事规则、物理现象等可能产生的结果,由检调请第三方公正单位来公正调查;由于海巡署已将相关资料全数提供给检调,他必须尊重司法制度,不能再公开发表相关言论。

不过,周美伍指出,当时海巡CP1051艇到达现场时,是先依标准程序广播警告对方“请你减速我们必须登舰”,但该艘中国三无快艇的速度却在2分钟内从零飙升至40节,并于逃避查缉过程中高速向右大转弯;经查看该船当时是右满舵,再加上配重不良、右舷还有一个很重的起网机,研判都是造成翻船的主因之一。

至于是否“撞船”,周美伍坦言,若依照中方所说我方以40节的高速冲撞,该三无快艇早就“碎掉了”,只有在左舷有一个破缝,不会像现在一样完整,况且我方海巡艇也没有任何破洞、凹陷;甚至,中方快艇体积还比海巡艇大一些,中方快艇长11.6米、宽2.7米、深1.85米,而海巡快艇长9.6米,宽2.8米、深0.7米,并非外传的海巡大船撞翻对方。

海巡署发言人副署长张忠龙指出,无论是一般船艇并靠或海巡人员执行登检,船体“碰撞”或“碰触”均在所难免,惟探究其本质,与“撞船”仍有主、被动及强度上的不同;为捍卫执法正当性,才会调整专题报告名称。此外,各机关赴立法院专题报告,偶有报告单位因排案名称与机关业务本质不同,为切合实需而改名的情形,并非首例。◇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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