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地检署舒庆涵检察官指挥桃园市政府警察局大园分局、彰化县警察局和美分局,侦办失联移工遭人口贩运及毒品案,侦查终结,认被告阮○业、陈○千、劉○达,均为越南籍移工,后2人为失联移工,建请法院量处2年至7年不等之有期徒刑,以契合国民之法律感情。
被告阮○业、陈○千、劉○达分别涉犯刑法第302条之1第1项之加重剥夺他人行动自由、人口贩运防制法第29条第3项、第1项之利用不当债务约束或他人不能、不知或难以求助之处境,使人从事有对价之性交行为未遂、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5条第2、3项意图贩卖而持有第二、三级毒品等罪嫌而提起公诉,并审酌被告3人明知移工身在異乡孤立无援、生活不易之困境,竟利用失联移工脆弱处境,逼迫从事性交易,又为牟私利,购买大量毒品,意图贩卖,戕害国人健康,惡行非轻,建请法院量处2年至7年不等之有期徒刑,以契合国民之法律感情。
桃园地检署指出,被告阮○业知悉被害人A女为越南籍失联移工,利用其与A女间之债务纠纷及其脆弱处境,于民国2024年10月13日下午,伙同越南籍丁○景(经桃园地检署通缉中)等人,在桃园市大园区槟榔摊强押被害人上车,民众见状即刻报警处理,阮○业等人为躲避检警查缉,沿途更换车辆,并将被害人载至彰化县伸港乡铁皮屋,欲迫使被害人以性交易方式抵债,且于警察联系被害人期间,监控被害人,要求被害人向警方谎称其人身安全无虞,惟检警不敢大意,仍持续寻觅被害人,则于被告陈○千等人施用毒品昏睡期间,于2024年10月16日中午趁隙逃脱。
检察官旋于同日晚间指挥警察迳行搜索被告等人处所,当场扣得第二级、第三级毒品总计3.4公斤及及封膜机、分装器具、磅秤、账册等物,被告阮○业、陈○千、劉○达经检察官讯问后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
桃园地检署呼吁外籍移工应合法于台湾居留工作,避免处于失联弱势地位而受人迫害。桃园地检署将持续与相关执法单位严加侦危害外籍移工人身财产安全之案件,打击人口贩运犯罪,并加强查缉毒品,维护社会治安。◇
责任编辑:杜文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