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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不得擅自活动 违者每人每次赔10亿韩元

NewJeans不得擅自活动 违者每人每次赔10亿韩元
韩国人气女团NewJeans出席首尔时装周SS 24资料照。(JUNG YEON-JE/AFP via Getty Images)
2025-05-3018:48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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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曾薇心编译报导)3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52民事部针对NewJeans与经纪公司ADOR的合约纠纷表示,若债务人(NewJeans五位成员)在确认合约有效的诉讼一审宣判前,未经ADOR事前同意不得自行或藉由第三者进行演艺活动。

去年11月,NewJeans主张与ADOR的信赖关系破裂,并单方面宣告解除合约。随后ADOR向法院提出确认专属契约有效的诉讼。而法院今年3月认可了ADOR提出的“保障企划公司地位及禁止(NewJeans)缔结广告合约等的假处分”。

除了表示五位成员不得擅自进行活动,法院还表示,若NewJeans成员在接到此通知后仍违反此义务者,每次需向ADOR支付10亿韩元(约新台币2,171万/72.7万美金)的赔偿金,申请的费用也由成员承担。

因此,若五位成员在未与ADOR研商的情况下就自行活动,按照上述内容,五位成员一起活动时必须支付50亿韩元(约新台币1.09亿/363万美金)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苏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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