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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自住房屋补助金申请7月初截止

【大纪元2025年06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柯瑞斯加拿大温哥华报导)符合资格的卑诗省业主需注意,申请省政府自住房屋补助金的截止日为7月2日或7月3日(不同城市截止日不同)。

卑诗省自住房屋补助金为居住在大温哥华地区、菲沙河谷或首府地区(Capital Regional District)符合资格的业主提供570元补助,符合资格的额外补助金可达845元,以协助支付其主要住宅的物业税。在卑诗省其他地区,补助金额为770元,额外补助可达1,045元。

若物业的评估值或划分后的价值在217.5万元或以下,业主可获得全额补助。若物业的评估值或划分后的价值超过该数额,补助金将依比例递减,每超出1,000元,补助金将减少5元。若住宅或划分后的价值超过228.9万元(北部及偏远地区为232.9万元),则无法申请一般补助。同样地,若住宅或划分后的价值超过234.4万元(北部及偏远地区为238.4万元),则不能申请额外补助金。有关如何划分物业价值的详细资讯,可参阅卑诗省政府网站。

业主应已于今年收到卑诗估价处(BC Assessment)寄发的通知,内容说明其房产的评估价值,并可能随后收到市政府的物业税的缴纳截止日期。若申请补助成功,政府不会寄送支票。该金额将直接抵扣您的物业税,这也是为什么在截止日之前申请补助非常重要。省政府网站称“若您在物业税到期后才申请补助金,未缴部分可能会被收取逾期罚款。自住房屋补助金视为物业税的一部分付款,若在到期日后申请,将视为逾期付款。

各城市物业税缴纳截止日即将来临。在温哥华及本拿比,物业税缴纳日为七月的第二个工作日(7月3日),这也是申请补助的截止日。同时亦是申请或续申物业税延期计划的最后期限,否则未缴余额将被加收5%罚款。

对于枫树岭(Maple Ridge)的居民,截止日为7月2日,若未于当日前缴税,将被加收5%罚款;若至2025年9月3日仍未缴清,罚款将升至10%。高贵林和素里居民的截止日同样是7月2日,若未于当日午夜前缴税,将被加收5%罚款;若至9月2日仍未缴清,将再加收额外5%。

请记住,补助金不会完全抵扣您的物业税。省政府规定,“申请一般补助的物业业主,必须先缴交至少350元的物业税后,方可领取补助。”若业主符合申请额外补助资格(例如:长者、退伍军人或身心障碍人士),则必须至少缴交100元的物业税,方可领取补助。◇

责任编辑:李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