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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审 民法删兄弟姐妹特留分

法务部次长黄谋信。(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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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梁凯晶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日并案审查《民法》第1223条修正草案20个修法版本,朝野立委有共识删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规定,但因修法内容有差异(单纯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同时删除祖父母特留分、或设条件限制等),全案条文保留送协商,并要求法务部尽速提出完整配套版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日并案审查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图)等人所提民法第1223条条文修正草案,即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规定,相关修法版本有20案,朝野立委均同意条文保留送协商,但也一致要求法务部加速提出配套法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日并案审查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图)等人所提民法第1223条条文修正草案,即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规定,相关修法版本有20案,朝野立委均同意条文保留送协商,但也一致要求法务部加速提出配套法案。(中央社)
去年11月7日,国民党立委张智伦(左起)、吴宗宪和台湾遗嘱协会理事长刘韦德、副秘书长王敏华等人一同举行“核心家庭时代的继承改革:删除‘手足保底特留分’!民法修法启动”记者会,呼吁修法删除兄弟姐妹特留分,保障遗嘱自由并确保继承公平、减少争讼。资料照。
去年11月7日,国民党立委张智伦(左起)、吴宗宪和台湾遗嘱协会理事长刘韦德、副秘书长王敏华等人一同举行“核心家庭时代的继承改革:删除‘手足保底特留分’!民法修法启动”记者会,呼吁修法删除兄弟姐妹特留分,保障遗嘱自由并确保继承公平、减少争讼。资料照。(中央社)

现行法令规定,兄弟姊妹(旁系血亲)为第三顺位继承人。若被继承人无子女、父母(或已过世),配偶与兄弟姊妹的应继分各为1/2。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为其应继分的1/3。

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配偶、伴侣、照顾者或公益,兄弟姊妹仍可主张特留分,强制分得部分遗产,常引发家族争讼。

机械式直接删掉 法务部保留

法务部次长黄谋信表示,会加速修法时程,也同意委员所说若先通过修法再搭配配套,会产生时间差的问题。至于删除兄弟姐妹特留分,法务部赞成将配偶部分提到最上位,再将继承人依序往下排,而非机械式直接删掉。

法务部书面报告指出,有关“兄弟姊妹特留分”议题,已邀集学者专家成立民法继承编研究修正小组,展开立法之推动工作;宜衡酌各方权益及检视相关配套,如:是否采取外国立法例之“贡献分”制度,以合理评价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照顾或财产累积有助益之人之付出。

法务部补充,相关议题法务部刻正召开研修会议积极研议中,建议广纳各方观点,并同相关配套审慎研议,以资周妥。

促法务部法案通过前提配套

逐条审查时,国民党立委许宇甄表示,希望法务部加速提出配套的时程,不然保留送协商一个月后可能就会通过,即使有配套也无法纳入,所以就需处理相应的问题。

民进党立委张雅琳指出,由于特殊身心状况、身心障碍、无谋生能力者需要靠家庭支持者并非少数,如何确保这些人权益被保障,不然这些人就会受到影响,请法务部更明确的让大家知道如何处理。

民众党立委陈昭姿表示,弱势兄弟姊妹被扶养的问题是假议题,因为这些兄弟姊妹之所以会有特留分,是因为被继承人没有子女、父母双亡,有继承权的人都不存在,兄弟姊妹才有继承权的发生,所以弱势兄弟姊妹的扶养不应该是依照特留分处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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