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梁凯晶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日并案审查《民法》第1223条修正草案20个修法版本,朝野立委有共识删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规定,但因修法内容有差异(单纯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同时删除祖父母特留分、或设条件限制等),全案条文保留送协商,并要求法务部尽速提出完整配套版本。


现行法令规定,兄弟姊妹(旁系血亲)为第三顺位继承人。若被继承人无子女、父母(或已过世),配偶与兄弟姊妹的应继分各为1/2。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为其应继分的1/3。
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配偶、伴侣、照顾者或公益,兄弟姊妹仍可主张特留分,强制分得部分遗产,常引发家族争讼。
机械式直接删掉 法务部保留
法务部次长黄谋信表示,会加速修法时程,也同意委员所说若先通过修法再搭配配套,会产生时间差的问题。至于删除兄弟姐妹特留分,法务部赞成将配偶部分提到最上位,再将继承人依序往下排,而非机械式直接删掉。
法务部书面报告指出,有关“兄弟姊妹特留分”议题,已邀集学者专家成立民法继承编研究修正小组,展开立法之推动工作;宜衡酌各方权益及检视相关配套,如:是否采取外国立法例之“贡献分”制度,以合理评价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照顾或财产累积有助益之人之付出。
法务部补充,相关议题法务部刻正召开研修会议积极研议中,建议广纳各方观点,并同相关配套审慎研议,以资周妥。
促法务部法案通过前提配套
逐条审查时,国民党立委许宇甄表示,希望法务部加速提出配套的时程,不然保留送协商一个月后可能就会通过,即使有配套也无法纳入,所以就需处理相应的问题。
民进党立委张雅琳指出,由于特殊身心状况、身心障碍、无谋生能力者需要靠家庭支持者并非少数,如何确保这些人权益被保障,不然这些人就会受到影响,请法务部更明确的让大家知道如何处理。
民众党立委陈昭姿表示,弱势兄弟姊妹被扶养的问题是假议题,因为这些兄弟姊妹之所以会有特留分,是因为被继承人没有子女、父母双亡,有继承权的人都不存在,兄弟姊妹才有继承权的发生,所以弱势兄弟姊妹的扶养不应该是依照特留分处理。◇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