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中配李贞秀遭民众党开除党籍后,声请假处分欲冻结处分效力,外界联想到前立法院长王金平案例。对此,律师黄帝颖指出,两案存在适用法律、声请时点及立法院态度等三大差异,直言“李贞秀假处分难比照王金平”。
李贞秀4月19日深夜开直播秀出文件,表示已循王金平模式,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假处分,盼冻结民众党开除其党籍一事。对于此举,黄帝颖分析,两案首先在适用法律上即有不同。他指出,王金平当时适用“人团法”,法院认定国民党考纪会没有民主基础,开除党籍具有高度疑虑;但李贞秀案发生时,已适用“政党法”,法律基础完全不同。
其次在声请假处分的时机点上,黄帝颖表示,王金平是在立法院尚未收文生效前提起假处分,法院因此认定有暂时权利保护的必要;相较之下,李贞秀是在立法院收文后才提出声请,时点较为不利。
第三,黄帝颖指出,当年立法院力挺王金平态度明确。王金平在国外遭开除党籍时,立法院在公文送达前即下班,展现支持立场,最终让法院认定仍有暂时权利保护必要,王金平声请假处分及后续诉讼均胜诉;但李贞秀并没有这样的待遇。
黄帝颖表示,综合上述三点差异,李贞秀声请假处分的情况,难以与王金平案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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