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肖婕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新州一名女子正在起诉亨特-新英格兰地方卫生局(HNLHD),指控医生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截掉了她的左小腿。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在为期两周的最高法庭民事听证会上,原告兹瓦伊瑟(Vesna Zvicer)在其诉状中指控亨特-新英格兰地方卫生局存在医疗过失。
她说尽管她的腿“本可以保住”,但还是被截肢了。
法庭获悉,兹瓦伊瑟曾出现严重的全身性败血症,以及左小腿急性筋膜室综合征。
法庭还获悉,外科医生对其腿部肌肉进行了“按压和检查”后,认定该腿已经坏死、无法保留。
亨特-新英格兰地方卫生局的资深大律师切尼(Richard Cheeney)向法庭表示,当时“患者病情极其严重,正与感染作斗争,这是保命还是保肢的抉择”。
法庭了解到,医生们担心兹瓦伊瑟的脚后跟可能会发生坏疽。
兹瓦伊瑟的资深大律师卡塞尔登(Adam Casselden)则说,不做筋膜切开术,医生就无法确定她的腿是否已经坏死。
这是一种通过切开肌肉组织来释放筋膜室内压力的手术。
在周四的结案陈词中,卡塞尔登表示确实存在医疗失误。
“仅仅通过观察皮肤并进行按压,并不能回答这条腿是否已经坏死,以及坏死的严重程度,”他说。
卡塞尔登告诉法官马斯顿(Edward Muston),相关记录并不支持该腿已经坏死的结论。
“临床记录中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让您认定这条左腿已经失去功能,”他说。
随后,这位大律师出示了一张兹瓦伊瑟入院两天后拍摄的左小腿照片。
“此前存在着关于肌肉已经坏死的推断,但我们认为并非如此,”他说。
“这张照片显示的是一条外观良好、仍有生命体征的腿。”
法官马斯顿插话说:“这张照片并没有展现筋膜室的情况,因为你需要看到筋膜室内部。”
卡塞尔登说:“但这表明它看起来是健康的。”
他告诉法庭,有时肢体在筋膜室压力持续24小时后仍有可能保住。
卡塞尔登说,做出截肢这一“改变人生的重大决定”的依据,仅仅是因为患者“没有疼痛感”。
被告资深大律师切尼说,医生们一直在努力挽救兹瓦伊瑟的生命。
“重症监护室工作人员注意到她的脚部颜色加深,并出现了变化,”他说。
“病历记录显示,患者病情危重,需要在一小时内做手术。”
他说医生们认为她面临极大的危险。
他驳斥了有关兹瓦伊瑟当时身体状况足以接受筋膜室减压手术的说法。
“那是一条失去功能的肢体,患者病情危重,当时只能在保命和保肢之间做出选择,”他说。
兹瓦伊瑟的法律团队还代表她的子女寻求赔偿。
其法律团队表示,兹瓦伊瑟及其子女遭受了精神打击、精神创伤、抑郁和焦虑等影响。
结案陈词于周五继续进行,预计法官会暂缓作出裁决。
责任编辑: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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