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莺涉反渗透法等罪 一审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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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8月11日讯】中国籍配偶徐春莺涉长期与中共人士往来并汇报国内政情,新北地院今天宣判,徐春莺涉犯反渗透法、银行法、诈欺取财、使大陆地区人民非法入境等罪,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

回顾全案,新北地检署查获,台湾新住民发展协会理事长徐春莺与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2人涉长期与中共民政部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主任杨文涛、及中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市委员会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往来,接受指示为候选人站台造势。徐春莺还涉与友人罗颖协助孙宪,假冒商务交流名义于去年10月间入境台湾。

检方也查出,徐春莺涉办理地下汇兑金额达新台币2875万元,犯罪所得逾24万元。另徐春莺也串通友人的公司替女儿伪造劳保纪录与在职文件,诈贷2697万元。

新北地检署去年11月发动搜索,并将徐春莺声押禁见获准。今年3月检方依涉犯反渗透法、银行法、刑法伪造文书、诈欺取财等罪起诉徐春莺、钟锦明、罗颖及卜启正4人。审理期间,徐春莺仅坦承诈贷、地下汇兑犯行,不认犯反渗透法与掩护孙宪来台。今年6月9月全案辩论终结,法院裁定徐春莺200万元交保并实施科技监控,徐春莺今天未到庭听判。

(中央社)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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