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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民陈明燕出狱 曾因转发诉江信息被抓

四川公民陈明燕出狱 曾因转发诉江信息被抓
四川雅安公民陈明燕资料照。(受访人2020年提供)
2026-08-1212:41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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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8月12日讯】因帮助弱势个体维权被判刑4年半的四川人权捍卫者陈明燕,于2026年8月10日刑满获释。陈明燕2015年12月曾因在微信群转发法轮功全球起诉江泽民的图片而被抓。

维权网8月11日披露陈明燕获释的消息。

陈明燕1976年9月9日出生,四川省雅安市人,雅安市雨城区武安街34号居民,维权访民。她曾因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遭法院枉法判决而上访,又因多次上访而被当局数次非法关押、拘留。

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她曾先后被北京市警方拘留5天,被雅安市警方刑拘30天,被雅安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超期羁押94天,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强行作精神疾病鉴定,随后被强行送到精神病医院关押长达7个月之久。

陈明燕不但为自己维权,而且乐意帮助受难访民,长期为关押在雅安看守所的访民及维权公民送钱送物,经常接待探望家属,积极联络外地人权律师介入访民案件等。

2015年12月,陈明燕在微信群转发了一张“法轮功全球起诉江泽民”的图片,即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以涉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6年1月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11月2日,又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变更强制措施,对其监视居住。

2017年5月16日,陈明燕因陪同辩护律师到雅安市汉源县检察院调阅天网义工姜成芬案卷,而被雅安市雨城区警方收监逮捕;2017年6月1日,被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000元;其不服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2020年4月11日,陈明燕刑满释放。她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透露,在狱中长期做奴工、遭受虐待,使她落下一身病;儿女疏离、债台高筑和无家可归的现状也压得她喘不过气。

陈明燕当时告诉大纪元,她只是在朋友圈随手转发了“全民起诉江泽民,停止迫害法轮功”图片,结果被当地公检法认定是法轮功学员,并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她多次表示自己不是法轮功学员,也不认识法轮功学员,但根本没人理会,官方是利用特权打击报复。

陈明燕因帮助弱势个体参与维权,于2022年再遭抓捕,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至2026年8月10日上午刑满出狱。

责任编辑: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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