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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允许九家中外银行开办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2003-01-14 17: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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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中央社台北十四日电)中新社报导,北京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六家银行,以及渣打、汇丰与花旗三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QFII制度的引进是中国大陆向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重要措施。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不仅能为QFII投资中国大陆证券市场提供开立账户、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以及资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还可向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监管资讯,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大陆自二00二年十二月一日开始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依相关规定,商业银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后,即可向中国大陆证监会申请获得托管人资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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