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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6日讯】【大纪元特稿】本文接上期—
(二) 由队徽来看﹕
达拉斯队的队徽是以一个篮球为背景,球前浮加一个鬃毛飞扬的马头。以物喻人,中西观念一致。一个不按世俗行事之人,我们常以无缰之马或野马称之,因而此字用来指马,反而较牛为人接受。部分字典亦将‘离群之马’ 列为该字的正式字义,因为野马群中的幼年公马,一有动情迹象,就会违反成(群)规,立被群马之首的公马赶离。赶离的公马,要凭争战取而代之,或自成天地。成为群马之首后,方能归(有)群。
这些被赶离群,四处征战的公马,亦称 maverick,因而这个字又由原意衍生出﹕不屈服已成的权威、挑战旧势力的意思。不管中西,人对牛马的感情不同。马的社会地位较牛为高(印度除外),正面的比喻一般以马喻之。如千里马、马到功成、一马当先、龙马精神;反之,以牛喻人多带反面意思,如笨拙、命苦。如该队真以小牛为名,却以马头,不以牛头为队徽,如何解释﹖不说自明。因为达拉斯队以马喻人,不干牛事。
(三) 由常理来看﹕
仅以常理度之,该队也不会以小牛为名。球队如以动物为名,一般取其凶、猛、狠、捷之特性,多以猛兽凶禽名之,小牛均无这些特性。中国虽然有句俗话﹕“初生之犊不畏虎” ,但这句话主要是指经验不够而不知天高地厚,并无绝对的正面意义。所以“小牛”一词在中西文化中,都没有特殊的意义。英文中的小牛,另有其字,是Calf (幼象、幼鲸也用此字),甚至有负面意义。用来喻人,是指不灵巧、怪气好笑的小孩或年轻人,西方球队以小牛为名的机会应该绝无仅有。
退一步说,达拉斯队果真以小牛为名,何以要选语意别扭、未打烙印、或无母的小牛﹖又要选个马头为队徽﹖岂非乱七八糟、自相矛盾﹖再说,牲畜打烙印的事,不再流行,“未打烙印的小牛” 几乎已成过时的废义,使用机会很少,因而达拉斯队名的取意应与小牛无关,而是意有别指、情有别钟,所以该队选个“马头”为其队徽。加上当时该队成立之初,选“离群之马”是取另树一帜、别开生面之类的含义。
再说达拉斯队组队于1980年,远在成立于1966年的芝加哥公牛队之后。幼弱小牛何能与成年的公牛相抗衡﹖该队成立之初,方兴未艾,岂肯自名小牛﹖未经征战,先在名字上认输。
(四) 由中文语意来看﹕
这个字由语意上来说,除非用在真正的牛身上,否则其他任何用法,都没有可能被译成与小牛有关的事物。
举例说明:原属国民党,后在新党、亲民党的某些重点人物,在未脱离国民党之前,西方报导中常以此字称之。翻译时,总不能说﹕某某是国民党内的一匹“小牛”吧﹖但译成某某在国民党内独树一帜,甚至译成某某是国民党内的造反派、无缰之马,中文语意上都能符合字义。又如,共和党籍参议员麦坎( John McCain ) ,记者也以此字称他,意指他的独立性,在共和党中群而不同。Maverick McCain这两个字总不可能译成“小牛麦坎” 吧﹖但译成“野马麦坎”却无不可。据此类推,中文语意上,达拉斯队也不能译成小牛队。
(五) 由旁证来看﹕
福特汽车公司曾造过以Maverick此字为名的汽车,车徽也是以马为志。虽然这型车已停产,但七十年代时在美国的人,应该都有所记忆(它的姐妹车是Pinto,也是以马为名)。因而以此字为名,一般用以指马而非牛。
这个字意会容易,言传难,要译成切当、像名字的中文词汇,并不容易。译成两个字以上,又不像名字。也许这些难处,导致当初译者无所适从,因而断章取意,不求甚解而误译成“小牛” 。
达拉斯队不应译成小牛队,那应该译成什么呢﹖姑且译成﹕“异人、独行、标新、超凡” 等等,或者退一步,按其马头队徽,加上此字的字义中亦有“离群之马”的意义,权且折衷译成抽象,非牛非马的“龙马“队。不管选那一个名字,都较“小牛”符合英文的字意。字义掌握后,读者间当更有能者,可为该队正名。
一个自称优秀的民族,不应以事小而不求其真、不求其完美。断章取意、马虎搪塞,又有何优何秀﹖现在中国数大球星加盟美国职业蓝坛,蓝球新闻如日当天,其热可知。误报误导,岂非笑话一场﹗再说,达拉斯队今年一定进入决赛圈,巨幅报导该队的新闻机会以后会更多、更集中,当然小牛两字也会更显眼。因而从事传播事业者,责无旁贷,应明辨该队译名之对错。负责提供国际新闻翻译的台湾中央社、中国新华社,能人也有,明辨该队之正确译名,应是举手之劳。同时同样选择一个此牛非彼牛,显然有错的译名,令人难解。
独持异议,意在抛砖引玉。希能引龙出渊,更求高明,因而一正视听。(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