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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讯】国税局(IRS)的官员于1月14日宣布提出一个法案以促使纳税人在使用国外支付信用卡或其他国外财务安排隐藏其收入所得方面转而遵守税法。关于法案的全部细节及合格条件,可在2003年第11期Revenue Procedure 中找到,它已在1月14日发行。
在此法案下the Offshore Voluntary Compliance Initiative,合格的纳税人之进步将不会面对公民欺骗与资讯申报的罚款,当然他们仍然必须偿还税金﹑利息和不准确或者过失的罚金。合格的纳税人之进步还可以避免在申请使用之时修改滥用的刑事起诉。否则,这个纳税人现在若不愿向前进这一步的话,他除了要支付纳税金﹑利息﹑罚金外,还要面对潜在的刑事起诉。
国税局代理局长Bob Wenzel 说,现在是那些卷入腐败的避税计划方案者走上正轨的时候了。在最近几个月内IRS调查收集了许多有关的资讯,现在的行动是向卷入这些计划者发出一个清淅信号,他们自己应该有所进步了。这些人能够使用的最后期限是2003年4月15日。Wenzel 还 说,按照这一法案适当作出的公平处理是合符税务管理的,并且将有助于根除那些偷漏捐税者,对于那些误用﹑滥用国外信用卡和其他支付卡者,让他们公平地支付其份额税金,这也是必要的,它将帮助国税局得到那些人的详尽细节。
持有国外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借方卡或其他支付卡,不是违犯的。然而,这些卡能够提供并且容易进入使用国外基金和避税安乐窝内的账号,或者银行保密之国,因为他们允许隐藏收入,但是美国公民在世界范围的收入是必须纳税的。
IRS的使用资讯严谨审慎,保证全面和公平实施税法。另外在技术上采用如John Doe 的传唤办法。美国与世界上各个国家有广阔的双边合同与协定网络,国税局允许得到有关美国纳税人的税务责任资讯。在这些合同与协定下,从其他国家得到资讯的重要性,则是借此识别纳税人之企图隐藏国外收入,或者躲避他们的纳税义务行为。
在此法案下合格的纳税人,必须提出或修改其纳税申报单,并要支付利息和一些公民罚金及税金。利息和罚金是依未付税责的金额﹑卷入的年限,或是申报不准确,或者是否申报表已经被归档,或没有归档而定。例如,一纳税人他少报的收入,在1999年漏税$100000美元,结局他应付给政府$149319美元,这其中包括了税金的利息$29319美元,加上与准确有关的罚金$20000美元。如果一个纳税人不进步,那么他的纳税责任就要包括公民欺骗罚金$75000美元和因此相关的较高利息$42758美元,应付的总金额是$217758美元,这还未考虑由于一些资讯申报档不足可能增加的的公民罚金。在上述例子与准确有关的罚金,等于少报税金的20%,公民欺骗罚金上升到未付税金额的75%,责任属于欺骗性质。
应用此法案,纳税人必须以书面通知国税局并提供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日间电话号码,和在Revebue Procedure 内规定的确凿推销人资讯。实施此法案的同时,国税局也密切注视修改后的申报档,弄清纳税人是否为了回避这个法案。如果简单地填报一个修改后的申报单,而不遵从其他条款的要求,那他就是在承受公民欺骗罚款和实施其他资讯申报罚款方面冒风险。
国税局帮助调查实施此法案的机构,确定一个案子是否需要刑事起诉,在2002年12月已经更新过规定,见IR-2002 – 135 发布的新闻。
书面申请此法案者,可送到下列邮寄地址﹕
普通邮件﹕National Offshore Voluntary Compliance Initiative Coorinator,P.O. Box 480,Bensalem, PA 19020。
特殊邮递﹕National Offshore Voluntary Compliance Initiative Coorinator,11601 Roosevelt Blvd., Philadelphia, PA 19154,DP S6005
电话寻找资讯者的电话﹕(215)516-3537。
此外还为纳税人设立了特殊e-mail地址,所有的电子邮件e-mail询问应送到﹕VCI@irs.gov
有关此法案的进一步的信息,可在国税局网站www.irs.gov 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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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网开一面
“滥用信用卡者”有机会还清税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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