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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7日訊】國稅局(IRS)的官員於1月14日宣佈提出一個法案以促使納稅人在使用國外支付信用卡或其他國外財務安排隱藏其收入所得方面轉而遵守稅法。關於法案的全部細節及合格條件,可在2003年第11期Revenue Procedure 中找到,它已在1月14日發行。
在此法案下the Offshore Voluntary Compliance Initiative,合格的納稅人之進步將不會面對公民欺騙與資訊申報的罰款,當然他們仍然必須償還稅金﹑利息和不準確或者過失的罰金。合格的納稅人之進步還可以避免在申請使用之時修改濫用的刑事起訴。否則,這個納稅人現在若不願向前進這一步的話,他除了要支付納稅金﹑利息﹑罰金外,還要面對潛在的刑事起訴。
國稅局代理局長Bob Wenzel 說,現在是那些捲入腐敗的避稅計劃方案者走上正軌的時候了。在最近幾個月內IRS調查收集了許多有關的資訊,現在的行動是向捲入這些計劃者發出一個清淅信號,他們自己應該有所進步了。這些人能夠使用的最後期限是2003年4月15日。Wenzel 還 說,按照這一法案適當作出的公平處理是合符稅務管理的,並且將有助於根除那些偷漏捐稅者,對於那些誤用﹑濫用國外信用卡和其他支付卡者,讓他們公平地支付其份額稅金,這也是必要的,它將幫助國稅局得到那些人的詳盡細節。
持有國外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借方卡或其他支付卡,不是違犯的。然而,這些卡能夠提供並且容易進入使用國外基金和避稅安樂窩內的帳號,或者銀行保密之國,因為他們允許隱藏收入,但是美國公民在世界範圍的收入是必須納稅的。
IRS的使用資訊嚴謹審慎,保證全面和公平實施稅法。另外在技術上採用如John Doe 的傳喚辦法。美國與世界上各個國家有廣闊的雙邊合同與協定網絡,國稅局允許得到有關美國納稅人的稅務責任資訊。在這些合同與協定下,從其他國家得到資訊的重要性,則是藉此識別納稅人之企圖隱藏國外收入,或者躲避他們的納稅義務行為。
在此法案下合格的納稅人,必須提出或修改其納稅申報單,並要支付利息和一些公民罰金及稅金。利息和罰金是依未付稅責的金額﹑捲入的年限,或是申報不準確,或者是否申報表已經被歸檔,或沒有歸檔而定。例如,一納稅人他少報的收入,在1999年漏稅$100000美元,結局他應付給政府$149319美元,這其中包括了稅金的利息$29319美元,加上與準確有關的罰金$20000美元。如果一個納稅人不進步,那麼他的納稅責任就要包括公民欺騙罰金$75000美元和因此相關的較高利息$42758美元,應付的總金額是$217758美元,這還未考慮由於一些資訊申報檔不足可能增加的的公民罰金。在上述例子與準確有關的罰金,等於少報稅金的20%,公民欺騙罰金上昇到未付稅金額的75%,責任屬於欺騙性質。
應用此法案,納稅人必須以書面通知國稅局並提供其姓名﹑身份證號碼﹑現在住址﹑日間電話號碼,和在Revebue Procedure 內規定的確鑿推銷人資訊。實施此法案的同時,國稅局也密切注視修改後的申報檔,弄清納稅人是否為了迴避這個法案。如果簡單地填報一個修改後的申報單,而不遵從其他條款的要求,那他就是在承受公民欺騙罰款和實施其他資訊申報罰款方面冒風險。
國稅局幫助調查實施此法案的機構,確定一個案子是否需要刑事起訴,在2002年12月已經更新過規定,見IR-2002 – 135 發佈的新聞。
書面申請此法案者,可送到下列郵寄地址﹕
普通郵件﹕National Offshore Voluntary Compliance Initiative Coorinator,P.O. Box 480,Bensalem, PA 19020。
特殊郵遞﹕National Offshore Voluntary Compliance Initiative Coorinator,11601 Roosevelt Blvd., Philadelphia, PA 19154,DP S6005
電話尋找資訊者的電話﹕(215)516-3537。
此外還為納稅人設立了特殊e-mail地址,所有的電子郵件e-mail詢問應送到﹕VCI@irs.gov
有關此法案的進一步的信息,可在國稅局網站www.irs.gov 獲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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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網開一面
「濫用信用卡者」有機會還清稅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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