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家庭教育法通过 国中小需实施家庭教育课程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7日讯】 据中央社台北七日报导,台湾立法院上午三读通过家庭教育法,未来直辖市与县市主管机关均需设置家庭教育中心,与各级学校、家长合作,积极介入家庭教育工作。条文中也明订,高中以下学校,每学年应在正式课程外,实施四小时以上家庭教育课程及活动,并应会同家长会办理亲职教育。

三读条文中也规定,为推广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直 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针对适婚男女提供至少四小时 的婚前家庭教育课程,以培养正确婚姻观念,促进家庭 美满。同时未来各级学校于学生有重大违规事件或特殊 行为时,应即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提供家庭教育咨 商及辅导课程。

本案主要提案人、国民党籍立委江绮雯(高雄市) 在法案通过后表示,本法其实推动日久,但乐见今年能够顺利通过,尤其国内六百八十万户家庭中,家有六至十二岁子女的父母有两百六十万户,单亲家庭数目更高达三十七万户,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也将近二十万户,更凸显提供正确家庭教育的必要性。

江绮雯强调,目前每三对新人有一对离婚,因此每 年约有五万七千户家庭离异,形成严重亲职与社会问题 ,因此这也是本法必须采取事先预防作为立法重点的原因。她也呼吁,政府未来应本诸法案精神与规定,由各 级主管机关明确督导家庭教育中心的功能发挥,以及宽 筹家庭教育经费专款,以推展家庭教育。(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