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正明:中共腐败是中国腐败的根子!

---江泽民是今日中国腐败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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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讯】今日中国的腐败,铺天盖地、泛滥成灾、形形色色、无奇不有。对此,凡中国人无论左中右、上中下各色人等无有不认同者,故可把‘中国的腐败’做成一个专用名词为‘中国腐败’,如同‘中国制造’,既显‘中国特色’也方便论事。

但若说到中共的腐败,尤其要把‘中共的腐败’做成一个专用名词为‘中共腐败’,则左中右的中国人便会吵成一锅粥…,而其中持反对意见的亲共的攀附权贵集团者必定会列举出最为堂皇与显见理由:瞧瞧,世界经济唯中国一枝独秀,GDP的增长、外汇储备的增长…,中共差不多就尧唐盛世的再造者等等,诸如此类似是而非的说法还是颇有市场的。

历史往往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自四九年十月至五七年‘反右’前之期间,中国全民族也曾搞过轰轰烈烈地经济大建设,那时候欣欣向荣的‘新朝新气象’确曾极大地欢欣鼓舞过中国人…。但是,今日回顾这段历史时光,只能有着看到病入膏肓的震惊—对于如今中国的经济建设又一次地与举国腐败作着殊死竞赛时,中国人难道不该以历史与时代的新认识来痛揭和痛击腐败以求新生吗?

根治腐败是攸关中国和中国人命运的关键之一;正确地认识中国腐败的根子,是根治中国腐败的关键。先从中国腐败的分类来开始认识中国腐败的根子。根据民意调查的结论,今日之中国腐败的排行为:吏治腐败高居榜首,司法腐败紧随第二,其余才是经济腐败及其他各类腐败。

此腐败序列为了解中国腐败的根源与实质提供了认识上的方便。且看下列统计与资料:

“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因涉及腐败和其他经济犯罪而受到党纪处分的中共党员高达二百三十五万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公职人员超过四十万人。”

“中国省部级干部有二千多人,其中在一线工作的一千多人,过去三年间,省部级干部平均每年‘落马’十六至十七人左右,比例在百分之一至二之间。”

“一九九O年后半期,中共官员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走私及海关税收减少、垄断行业、税收流失、公共机构和公共支出、公共投资、资本外逃、国有企业私有化、各类公共机构乱收费、金融业等十类腐败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高达人民弊九千八百七十五亿元至一兆二千五百七十亿元,占中国GDP总量比例百分之十三点二至十六点八之间。”

上述统计与资料仅是在中共统治下中国腐败的冰山一角。远华特大走私案远未了结,其涉嫌者却好端端地做着中共第四代的政治局常委;比远华案更大的周正毅案才开幕就变成了幕后戏,其中涉嫌的其他中共第四代的政治局常委们及其‘特殊的普通党员’也是好端端地做着他们的高官与‘太上皇’,这其中的吏治腐败、司法腐败与经济腐败等等是根本无法进行调查和进入统计的…。

在此特别须要把周正毅案提出来加以曝光与剖析,不仅仅因为这是个最新的‘惊天大案’,还在于该案的性质是中国现统治集团内部的一个‘组织性’的涉嫌犯罪的典型案例!通过该典型案例,人们可清楚地看到今日中国狂飙般的腐败的根源、形成机制及唯有的根治方法等等。

周正毅案案情概况如下:(年份为2003年)

• 5月1日,近百名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的居民前往中共上海市委所在地集会抗议,举报周勾结区政府某些官员,偷逃土地出让金、侵犯公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等等。(原规定周付土地出让金三亿元,但周只缴了上千万元的首期就不了了之。若不付土地出让金就得让这二千余户居民在新房建成后搬回原居,周却把这些居民赶到上海边远郊区不管了,是严重地违规与侵权,是官商勾结的结果。在示威中所举横幅有‘司法不独立,天下无公理’的标语等。)

• 5月20日,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金宝在深圳落入法网,并迅即押往北京…,刘供认:在上海与香港给周几十亿人民币与港币的违规贷款;给江泽民的大儿子江绵恒十多亿人民币的违规贷款(江绵恒也涉嫌转移巨额资金至海外,这些钜款来自刘及其它银行行长所给的“贷款”。);而2002年12月被国际清算银行发现的无人认账的20多亿美元,是江泽民为自已准备的后路,其中大部分是通过中银香港分行转移至海外的;刘自已承认侵吞公款达2500万元、借批贷款收取回扣近800万元等等。由中纪委、中国银监会及监察部所组的专案组将此案定性为‘金融诈骗’。(刘遭拘捕后服药自杀,经抢救未遂。)

• 5月26日,中纪委、公安部向上海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通报了周案情,周即遭拘捕。周事先已被中央调查组控制了,并当夜从上海押往北京审理;在北京的行动是收缴了江绵恒的出国护照,并把江泽民的小儿子江绵康找去了谈话等。黄菊、陈良宇亦案上有名…。(此时江泽民还在上海躲避SARS。)

• 5月28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周案中的被拆迁户的诉讼案。

• 6月1日,香港廉正公署星期日出动,到周在香港的住宅搜查,并带走周妻、也是周的合伙人毛玉萍。

• 6月2日,廉署正式拘捕毛以及香港中银二十余人,案涉贿赂获巨额贷款。四十八小时候后毛以及他人获准保释。毛以五百万元现金与五百万元人事担保保释,创刑事案女疑犯保释金纪录。据称,廉署初步收获的证据所发现的问题贷款可能高达百亿元。

• 6月初,江泽民对周正毅案下达三点指示,其第三点指示“建议黄菊负责周案的查。”;江并最终强行迫使胡锦涛移交了周案给黄全权处理。(江趁胡出国访问即返京布置反击脱身。自此周案全面逆转!)

* 6月6日,长期为被拆迁户争取合法权益作辩护、也是帮助成功起诉周正毅的律师郑恩宠遭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郑于8月上旬被上海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正式起诉,并于8月28日进行不公开地审判。而郑‘罪名’最后是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审判。‘中国人权’等组织与一些海内外的著名律师对郑恩宠案给予高度关注和帮助,促请中国政府无罪释放郑恩宠等。)

• 8月中旬,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宣判周案中的被拆迁户的诉讼案,上海居民被判败诉。

• 9月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上海市公安部门依法逮捕周正毅,所谓的罪名竟然是‘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 9月上旬,中国官方重新将刘金宝定性为“要为不良贷款负责”;而刘也随之
露面,并‘郑重’澄清“不认识周正毅”。(好一个‘弹冠相庆’!)

把上述统计与资料作个剖析,就能看到事物的真相。

自O三年五月二十日刘金宝遭拘捕至九月上旬不足四个月的时间内,江泽民只手摭天,翻云复雨,玩弄国法与国民如同儿戏,轻易地把周正毅案乾坤倒转…;但是,这也把江泽民江氏父子江家帮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并为中国腐败的研究提供了一部教材,其中的教训够中华民族世代铭记。

朱金容基在2003年5月28日会见民主党派和专业人士时二度失声痛哭、在第二天5月29日会见吴邦国等人大人员与陈良宇上海市委人员时气昏晕倒。这位原总理讲:“近七、八年来,金融状况一直处于崩溃的危机,是给内部官僚侵吞掉,给内部官僚与外界勾结诈骗掉了。”;还讲:“都看了吧!金融界黑幕,黑幕够黑、够猖獗、够疯狂的啦!把改革开放创造、积累的财产、资金都侵吞、诈骗、偷盗空了。我有责任、有过,上届中央政治局也有责。人民、历史是不会宽恕我们的。国家败类、人民败类,能在我们身边伪装、表现了多年、十多年的戏!”—-这是明着在骂江泽民 !!

怎能不骂江泽民?至2003年3月底,上海金融机构累积不良资产坏帐四千八百五十多亿,(亦有说近六千亿)单由刘金宝经手和担保、受上级指示批准的借贷坏帐,就有九百六十多亿。而据中央金融工委、央行纪委在内部公布的资料:仅从2000年至2002年底的三年间,有价值三百三十五亿多美元的人民币,打着合法的招牌、非正常地经中银95港、再流向殴、美、加。其中江绵恒和江家帮的黑钱占很大比例,亦大多由刘金宝经手办理。

朱金容基在O二年就喊着要揪出江绵恒,在O三年五月间中共新执政也曾使出浑身解数过,可就那么一个刘金宝经过不到四个月的‘捉放’倒似‘洗黑钱’般地给‘漂白了’,也就是那么一个周正毅也只是在‘过过场’,对江泽民江氏父子江家帮的犯罪嫌疑的调查根本没门、审判更是不可能…。那么,这一切的一切究竞是为什么?这一切的一切与中国腐败又是什么关系呢?等等这些问题是中国腐败更深层次的问题。

一九四九年共产党夺取大陆,建立政权,自此以后在中国的历史和人民心中留下的是什么?是权力对准人民的无法无天、接连不断的政治灾难、腐败迅猛地发展…。一九五三年,建政才数年,朝战甫定,亟需医治中国的百年创伤,可中共却用权力对准了人民的良知与良心,开始了打击中国知识份子的‘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和随后对中国知识份子展开了无休止的批判。很快是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运动,自此不仅彻底剥夺了中国人民的言论权,更深的用意是连人民的思想权也要剥夺。这是共产党在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这是腐败!但这只是中共与中国腐败的热身运动而已。其后是中国和世界熟知的‘反右倾’、‘文化大革命’、‘六四’大屠杀、以及直至今日泛滥成灾的中国腐败等等。贯穿于中共建政以来的各项运动,始终置于至高至重的目的目标是自私的‘党权-集团利益’、甚至只是党魁的‘皇权-私家利益’,所发生的全部都是共产党的权力滥用与滥用成灾,这也就是中国腐败的演变与发展过程。

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国共产党‘立党为私,统治为私’,并且这个政权丝毫不接受舆论监督与法制制约,不可避免与不可遏制的中国腐败全在于此;中国腐败就是‘中共腐败’,中国是完完全全的‘党国’这个论断在中国腐败就是中共腐败这个因果关系上有着最深刻地、最彻底地暴露与表现 !!

中国腐败的第一个高潮始于‘文化大革命’。毛泽东以典型的党内独裁者与国家暴君彻底地表现了中共的权力腐败。毛‘亲自发动、亲自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带给国家与民族的灾难罄竹难书,其中一个长远的历史祸害是使全体中国人看到了‘权力的价值’—-‘有权就有一切!’—-于是,人们崇拜权力、追逐权力、并滥用权力。中国腐败的第二个高潮是‘中共第三代核心’江泽民‘亲自推动’的‘权钱交易’,江是今日中国‘权钱交易’最大最高的代表。顺便讲一下,毛、江二人均有‘权色交易’的道德上与人格上的高度腐败,此亦有助整体性认识中共的制度性腐败。

至此已可清楚地看到,中国腐败其实就是中共的制度性腐败的实质性表现,并经历毛、江二人‘以身作则’的‘传帮带’,终于成了中国的‘全民运动’…。

今日之中国,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家伙,套上一个什么‘管理员’‘治安员’之说法,为暴敛钱财就可把农民工往死里打、逼被收容的女性卖淫…,‘沈志刚事件’及等等类似事件是中国共产党‘与时并进’创造的中国人的丑恶与人类的耻辱!

有暴君必有恶吏,有贪官必有污吏,独裁者与贪官污吏占着统治地位的其国家与民族必是沉沦!不仅中共腐败是中国腐败的根子,并且总是中共独裁者的首先的超级腐败直接启肇了中共全党及全中国不可遏逆的大腐败。

从中人们可以认识到:任何的‘腐败’均有‘权力腐败’在其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腐败的定义为:‘腐败是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的违法与犯罪’。因此,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是‘权力腐败’。

由此,对于中国腐败更深层的认识与结论是:‘权力腐败’是一切腐败的内涵与基础;‘权力腐败’是‘制度性腐败’的本质表现。凡专制制度必定产生腐败,其根由是专制制度下的权力是封闭的与垄断的。所以反腐败唯有的根本方法是在制度上保证开放与竞争以取代封闭与垄断。中国腐败是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的落后的专制政治制度的表现与产物;根治中国腐败的方法唯有从改变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的落后的专制政治制度上下手。

正确的认识是找到正确的方法的前提与结果,这是人们现在就可做的事;当然,为得到预期的结果,正确的方法的实施须具备‘必要条件’,这也是人们现在就可做的事。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毛泽东这个中国的‘历史包袱’去除以后得以进行的;如今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是要解决了江泽民江氏父子江家帮这类 ‘现实问题’之后方得以实现。

‘必要条件’的成熟只是早晚的事,谁能改变与阻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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