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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巨贪胡启能贪污逾千万被执行注射式死刑

2003-10-30 08:0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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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电)中国大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终审“重庆巨贪案”,涉嫌贪污公款一千一百九十一万元人民币的前任市农资总公司总经理胡启能当庭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警验明正身后随即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北京中国广播网报导,胡启能贪污案是中共执政后在重庆市发生的最大贪污案,据法院审理查明,胡启能利用担任“重庆市农资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先后向广西广源贸易公司和广东省珠海、汕头、广州等地农资公司转卖进口化肥配额指标二十九点二吨和进口实物化肥三万吨,从中获得人民币一千一百九十一万元价差。

案发后,检察机关仅追回赃款八百七十余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胡启能贪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依法严惩,于是向重庆市中级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命令对胡启能验明正身后,执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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