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远: 体制的责任首先是在位者个人的责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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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缘起卫生部长张文康闪烁其辞﹑文过饰非﹐持续隐瞒SARS真相。有人指出﹐“早年医生出身的张文康﹐已经背离了人道主义立场﹐乃至丧失了起码的医。”可是接着笔锋一转﹐“可悲的是﹐这并非他个人的价值判断﹐而是背后整个集权机制的习惯性的政治考量。”这话却有极大的误导性﹐也表明相当一部分人的思维误区。不仅仅是张文康如此﹐许多权力部门的人都有这种思维﹐以为凭“自己是吃这碗饭的﹐只能服从(上级和体制)”这样的借口﹐就可以为自己开脱一切责任﹐而一些公众也因此有原谅之意。这是非常荒唐的。首先﹐这是一种军队思维﹐而且完全是野蛮时代的军队思维﹐以服从天职为一切借口﹐以为服从命令就可以不问是非﹐就可以不要独立判断﹐就可以不承担基本责任。

做为一个现代人﹐我们首先要坚持﹐在任何场合下﹐都要以个人良知为最高原则﹐否则你至少可以拒绝野蛮的命令﹑罪恶的命令。你即使无力纠错﹐至少你可以不同流合污。我们要问﹐命令(或决策)是如何形成的﹖体制又是谁组成的﹖职位为谁而设﹖命令为谁而发﹖这本身就包含着基本的价值选择。故而﹐每个人都应清楚﹐而且时时强调﹐制度的责任首先是在位者个人的责任﹐他们必需受到相应的从道德到社会舆论甚至法律的制裁﹗

专制体制下人们普遍的以“这是体制造成的”等类似理由为自己开脱﹐已是根深蒂固的传统。1978年后对“文革”﹑“反右”的总结是一典型。几乎所有人对罪魁祸首毛泽东的开脱﹑以及对自己和对别人的开脱﹐当时典型的结论是﹕“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问题﹐是体制的问题﹐我也有份。”问题是﹐既然你也有责任﹐那么你用什么方式表明你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呢﹖除了一通议论﹑一通刻意混淆灾难事实和回避人为责任的“总结”﹐除了找了几个替罪羊﹐没有谁再承担过哪怕半点责任。于是﹐两场可以上吉尼斯世界罪恶记录的大案﹑浩劫﹑人祸﹐就这么漫不经心地过去了。但是﹐那个承担了一切责任的“体制”依然安然无恙﹐直到如今﹐且将祸及未来不知多少年。

再如最近在一浪高过一浪的“胡温新政”声中﹐“新青年学会”的四君子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分别被公然判处10年和8年的重刑。徐伟在法庭上大声抗议在安全局看守所遭受的虐待﹐显示警察屡次用皮鞋猛踢他的阴部和太阳穴的暴虐。他用头猛撞审判席以示抗议﹐结果被警察架出法庭。张宏海在法庭上出示脖子上被警察用烟头烫出的片片伤痕。我不谈这和“胡温新政”有什么关系﹐只说说那几个“警察”──之所以打引号是我觉得“警察”这个词在这里受到了强奸。法律应代表公正﹐警察应维持正义﹐而这里只有流氓的猖狂和黑暗的猖狂﹐他们都是一群见不得人﹑见不得阳光的豺狼﹐一群以虐待正常人为乐趣的变态狂。源自﹕民主论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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