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艾滋受害者希望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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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讯】(美国之音记者田红报导)中国因为卖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者希望通过法律渠道讨回公道。但是艾滋病活动人士表示,地方上“权大于法”的现象造成法院可能根本就不会立案受理。 *寻求法律援助难度大*

12月1号是世界艾滋病日。中国《人民日报》11月28号发表题为《我国处于艾滋病快速增长期》的文章,其中提到,从1994年至今,中国艾滋病处于“快速增长期”,在中国“中部和东部的流动有偿献血人员等人群中发现大量感染者”。

民间艾滋病志愿工作者胡佳认为,中国现有的艾滋病发病者当中,最大的基数就是90年代因为卖血而感染的数百万贫苦农民。胡佳表示,民间志愿者的工作之一就是为这些受害者争取权益。胡佳说:“我们也想带动法律界,比如打出几个实际的案例来。像以前因为政府建立血站,然后卖血感染艾滋病的,我们就告,去控告当年血站负责的人,只要知道他在哪里就去控告他。”

但是,胡佳表示,寻求法律援助有很大难度,原因是地方势力强大。胡佳说:“因为现在河南省这些地方都有内部不成文的非法规定。他们不给立案,其实这是违法的,但是现在我们还是什么‘长官意识’、‘权大于法’的情况,那么我们怎么冲破这个樊篱,让法院不得不受理,就是最终需要打出一个案子来,让某个部门、某个人一定要承担责任,必须得有个说法才行。”

*丁贵芳卖血染艾滋*

最近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透露东北吉林省的搜登站镇已经出现卖血者因为感染艾滋病陆续死亡的情况。但是【美联社】11月21号的报导说,他们打电话到当地查询却被告知搜登站镇没有人感染艾滋病。

本台通过电话采访到吉林搜登站镇刘家屯村的村民丁贵芳。38岁的丁贵芳说,她和丈夫都是因为90年代初在长春生物制品厂开办的血站卖血而染上艾滋病的。她44岁的丈夫黄玉贵星期六凌晨被艾滋病夺去了生命。丁贵芳说,她和丈夫总共卖过大约两年血,后来发现自己好像得了病,老是哆嗦,然后再去卖血,血站就不收他们的血了,但是也没告诉他们得了艾滋病,而是说他们得了“丙型肝炎”。

下面就是记者采访丁贵芳的电话录音:

丁贵芳:他们就告诉我们说我们得了丙肝儿。没告诉我们得了艾滋病,就说我们得的是丙肝。

记者:当时就骗你们,说因为这个原因就不要你们的血了?

丁贵芳:对对对!

记者:这是你们献了七八十次以后?

丁贵芳:对。

记者:一次能得多少钱?

丁贵芳:一次得55块钱,挂号5块钱。

记者:你们自己出这5块钱?

丁贵芳:是啊。

记者:挂了号以后,献血之前检查不检查?

丁贵芳:不检查。

记者:所以您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感染了以后可能还卖过血,是不是?

丁贵芳:那就不知道了。我们后来就得了‘哆嗦病’,得‘哆嗦病’的时候他们血站还开着呢。我们去卖血他们还要。

*准备打官司向政府索赔*

丁贵芳告诉本台,她丈夫现在死了,身后留下年仅10岁的儿子,丁贵芳说她准备打官司向政府索赔。丁贵芳说:“我要起诉,告他们长春生物制品厂,因为我们是归他们管的,是他们收的血浆。他们供应的盐水呀、注射器呀、输血管呀、血袋呀,全是他们供应的。”丁贵芳说,当时附近地区有上千人到长春生物制品厂所建的这个血站卖过血。

*贫苦人卖血*

美国的法律问题独立评论员项小吉说,从理论上说,人的血就像人体器官一样,是不能卖的,不能当作商品进行交易,所以平常只说是“献血”,属于“自动捐献”,就好像有人为帮助其他病人自动捐献肾脏或者角膜。项小吉说:“应该是从‘献血’,从这个‘捐献’的角度,但是实际上呢,在中国很多操作当中出现的是‘卖血’现像,有些‘血霸’、‘血头’甚至把持了这个行业,跟一些医疗机构勾结。他们可以从中获取利润。中国在这个方面的执法管道是一个很大的漏洞,所以造成艾滋病在中国如此泛滥。”

项小吉说,中国的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项小吉说:“比如献血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得很清楚,严格禁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立法讲得很清楚,但是实际上这是个公开的秘密。大家都知道这不是‘献血’,而是‘卖血’。尽管规定得很清楚,比如第九条:‘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或者频繁采集血液’,但是实际上有很多贫苦地区的人通过献血获取一点点的补偿。这样就很可能会超量,有时候卫生管理也会出现混乱。”

*修改法律问题*

项小吉说,立法方面可以做出适当修改,比如献血法第六条规定,“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如果把这条去掉,那么献血就难以商品化了。项小吉说:“因为你一旦有了适当补贴,这个解释就没边了,什么叫‘适当’?什么叫‘补贴’?‘一百块’是不是‘适当’?‘一万块’是不是‘适当’?什么叫‘补贴’?是发食物?发证书?还是说发现金?所以这个法律在立法上有这个漏洞,漏洞就在于第六条‘适当补贴’这四个字上面。”

*项小吉:执法不良司法出现空缺*

不过,法律问题评论员项小吉强调,中国因为卖血造成的艾滋病危机主要问题不在立法,而是执法方面管理不良和司法方面出现空缺。项小吉说:“一个法制系统无非是这么三大块。一个是立法,一个是司法,司法是指法院,一个是执法,执法是指行政。那么,问题主要出在行政方面。司法方面是个空缺,因为这个问题还没有提升到司法部门去处理。它现在只是停留在执法部门,而执法部门就是行政部门,那么行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从监督也好、从管理也好,他们都是有很大的漏洞。”

*地方当事者掩盖事实*

项小吉说,另外,艾滋病问题出现之后,地方上的当事者因为好面子,怕被揭发,又采取了掩盖做法。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至今已经有人死于艾滋病的吉林省搜登站镇,该地区的血站95年关闭时血站负责人将记录故意烧毁。但是,当年很多卖过血的人现在都在外打工,因此,艾滋病可能正在扩散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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