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果者: 民间眼中的郑恩宠律师

爱果者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12月5日讯】说起郑恩宠,在司法局可是有名的人物。对他,司法局查过四次。

几位当年主查过郑恩宠的司法局惩戒科官员,再现了当时的情景:在一次信访办与各区区长联席会议上,五位区长曾一致提出,为什么上访群众这么多,是和郑恩宠的误导有关。于是,司法局惩戒科分二十人次对郑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上访,特别是进京上访的人,无一与郑恩宠有关。经过前后四次调查,结论是郑恩宠没有问题。当年的主管官员称:“司法局当时有两种观点,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只要发现郑有一点问题,就严惩,结果抓不住他一点问题。相反,在调查中我们认为,象郑恩宠这样无私地为老百姓辩护的律师,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司法局对这样的律师应当保护。”当时卢湾区的一场拆迁官司,区里录了相作为“罪证”送到市司法局。“法庭上,郑恩宠言辞激烈是有的,但说是煽动群众则是太拔高了,当时我们看了录相带,的确有四十多个群众鼓掌,但没有违纪的地方。”

对郑恩宠专打拆迁官司的劲头,他印象深刻:“当时的司法局领导,还是顶住压力保护他的,并曾经安排他上大中型项目招投标培训班,试图让他转转方向,但也许打拆迁打出名了,郑到最后还是主攻拆迁。后来虹口区以曲解法律惩戒他半年,我们调查下来没啥问题,就让他提前结束了。”

一位曾与郑同时出庭的律师认为,“郑恩宠比较重视庭辩效果,往往忽视社会效果,但行政官司就是与政府抗辩,往往给别人不给政府面子的感觉。”

在老百姓当中,他们则认为郑是敢为他们说话的。一位为拆迁哭瞎了双眼的老太太何蘋,在记者面前提起郑,声音发抖:“我们是穷人,别的律师要收我们一万元律师费,他只收五百。别的律师总是喝酒请客、住宾馆,郑恩宠中午三个人分吃一大碗面条,为我们省钱,不住宾馆住在我们侄子家。中午自己买矿泉水,一些干点。这样的律师哪找。”她跺着盲杖说。

拆迁户王明清,至今记得找到郑律师的情况。为自家的房产官司,在三天内他们找了二十多个律师,其中有上海的名律师。他们都拒绝代理,不是说“打也行,不打也行,打了也白打”,就是说“压力太大,还要多干几年”。在诉讼到期的前一天,他们通过人大找到了郑。郑恩宠二话没说,当天下午写状子,当天上交,第二天受理,忙到了天黑。
  
每当郑恩宠开庭,拆迁户奔相走告,结队前往。而郑的庭辩不留情面,滔滔不绝。一旦点穿开发公司不合法处,老百姓往往不自由主发出“啊,原来是这样”的惊叹。一位常常观看郑律师出庭的王先生证实:“的确,在郑恩宠出现的法庭上,七八次,总有两次老百姓忍不住要鼓掌,因为他讲出了我们心里话,这掌声也代表了老百姓对法律的信心。”

一位在法庭上鼓了掌的拆迁户说:“老郑在法庭上说话很响亮 ,一连串逼问让对方很脸红,许多打行政的律师在法庭上往往变了样,声音轻轻的,不敢辩。一个小律师跟我说:打行政官司,我们只敢走过场,如果真的认真辩,我的律师证就危险了。”

在上海这个被专家称为行政主导的城市,行政机关在行政官司中败诉率极低。以浦东新区2001年为例,行政机关败诉率仅为8.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准的26.3%。而在上海行政官司中,70%是动拆迁官司。在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化城市,行政诉讼远没有成为解决行政争议与监督的主要渠道。在这样的情况下,郑恩宠的拆迁官司,由于为老百姓卖力办案,在法庭上胜诉率就达30%,不免被有些官员视为异类。但有趣的是,司法局、法院官员,甚至在法庭上的对手,纷纷找郑恩宠为他们的亲戚打拆迁官司。

在部分官员看来,只要把郑恩宠解决了,上访的群众会少许多。而实际上,郑在工作中起了减压阀的作用。吴秩群老夫妇说:“我们家住北京,到北京上访是很容易的。但是老郑对我们说要相信法律,要相信法官大部分是好的。所以我们案子拖了五、六年,从不上访。”

徐桄甫老人说:“郑帮我搞行政复议,结果撤消区房地局裁决,市政府撤消静安区限迁决定。但至今,我只拿到这两个法律上的白条,郑一再劝阻我不要上访。”

多伦路历史文化名人街99号,祖传百年私房、年近90岁的产权人说:“我们的房屋以市政拓路为名,被强迁至今有5年了,但房屋至今没拆。虹口区装修一下,借给人家10万元开公司。郑一再劝阻我们不要上访,而我们虹口区许多人到北京上访,问题就解决了。有的多分一套房子;有的多拿几十万;政府主管部门不让律师为我们打官司,客观上造成老百姓只有到京上访,才有人关心我们。”

郑恩宠认为:“凡是肯打官司的老百姓都是相信法律的,否则不会打官司,起码在打官司期间,他们不会上访。”“我不想为自己辩解,但有一点,一个律师的本事,是在法庭上,而不是在人民广场。如果我鼓动老百姓上访,我赚什么钱?”

郑认为:“政府的政绩,开发商的利益,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是个三角关系,相互依存,又相互有冲突。但只要法律渠道通畅,互相利益会达到平衡。而在目前的司法体系下,如果把这一渠道堵上,会逼着老百姓走上访的路,而上访不是一条正常的法治路线。一旦老百姓觉得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更多的人会放弃法律途径。”

在郑恩宠被停业后,上海上访的拆迁户越来越多,一些原来想司法解决的老百姓也对记者说:“实在不行,我也只有到北京上访了。”而一些百姓在找不到律师的情况下自己出庭,结果出现了动迁户当庭质问法官,场面一片混乱。

一位八十七岁的随军南下的老人王兆兴,在病榻上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柴俊勇副秘书长写信。“当我的案子进一步需要郑律师帮助时,上海市司法局个别领导,却通知有关区司法局不准该律师执业。现在本市和外地有不少人到我家串联,动员我上访,但我作为中共50年老党员,我不理解上海司法局的做法,不让共产党培养的律师为我老人服务,难道要我及家人走投无路向政府信访吗?” “在此我大声疾呼,人民律师为人民,人民律师不是为坏人、为官商、奸商。上海市司法局是人民的司法局,是共产党的司法局,请柴副秘书长在百忙中,关心此事。”

一天晚上,柴俊勇副秘书长打通了老人的电话,表示“这样的律师,我们不会让他执不了业的。”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一些司法局前官员,接到了某位领导的电话:“司法局的一些老同志说话要谨慎些。”而一位事务所主任对记者发火了:“郑恩宠要记者采访我是害我,你知道我的压力有多大?”一些法官一听记者调查郑恩宠,一声“到此为止”,便挂了电话。

一位律师点明了郑恩宠与司法局官员糟糕的人际关系,“郑恩宠是个凡事都较真的人。作为律师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他偏偏不懂这一点。例如,他向市财政局告司法局违反收支两条线,每年非法收取2000万律师注册费。结果收费被停止了,他也得罪了司法局。”

一位行政法专家认为,“郑的遭遇是普遍的,律师注册转所应当是备案制,司法局无权卡。如果政府用这种方式无故处理律师,律师如何为行政官司辩护?”

郑恩宠成了上海法律界的试金石。
      
而另一些官员在支持郑恩宠时,也指出:“郑恩宠身上有明确的缺点,那就是认理,不顾现实。中国的拆迁是复杂的,有种种问题;中国的法治路径,也是漫长的过程。老郑却急于求成,引起各方的不满。”

在上海恐怕在全国,都有个普遍情况-拆迁有法不依。上海属于一级政府两级管理,按拆迁法的规定,发拆迁许可证必须有规划用地许可证与建设用地许可证。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力度,各区纷纷避开规划,直接发放拆迁许可证,用事后补办或文件的方式弥补,目前两证齐全的动迁项目少之又少。一位大开发商告诉记者,“规划许可证很难搞,一般绕过去。为了吸引我们,区政府现在只要签协议就能拿土地证,不用先交钱。当然这个土地证是空的,在银行不值一分钱,只有拆迁费到账,比如到五亿,这土地证就值五亿。至于土地出让金,是要等房子卖掉后再补。这样搞地产只要投一个拆迁费就行了。”

这已成各区不言而喻的事情。只要发展起来,一切好办,这样必定有各种违法的漏洞,在各区看来这是发展中的小问题。而郑恩宠偏偏小题大做,令人恼火。司法局一位官员回忆。当时一位区长说:“如果要抓,当然一抓一个准,哪个项目没毛病?如果郑恩宠这样搞,我们还怎么上项目,还怎么发展?怎样吸引投资。” 一位官员一句中的:“拆迁中,大家都不讲台面上的规则了,只讲潜规则。而他郑恩宠还要讲台上的,而老百姓还信他的,这不是给政府找麻烦嘛,难怪人家说他煸动群众呢。”

是不是郑恩宠特别不开窍呢?郑恩宠显然也有支持其“为民请命”的理论依据。他认为拆迁问题最深层的根源是,“一个区长,不管三年五年,一定要创造政绩。管你有钱没钱,开发商你给我上。拆掉,没钱你给我借,给我混。这不是城市改造,用学者的话说,这是建设性的破坏。” “个别开发商利用政府官员求绩心切,在炒地皮,必然影响老百姓利益,影响房屋质量。从动迁开始,已欠下大量的钱。所以单从动迁考虑问题,解决不了这个矛盾。”

目前,一旦拆迁不用两证,开发商超规模占地皮超过了自己的能力现象会出现。例如,这个地区动迁需2000万,实际只有500万。他动迁第一户居民,拿了一万元,拿这一万元安置第二户居民,再向银行借点,滚动开发。银行政企不分,只好违心地借钱。地皮弄好了,建大楼了,工程费待支。如需要1亿人民币,他就要工程待支,一般是待支40%,4000万,逼得工程队逼良为娼。这些建筑商,到处让水泥钢材厂先供货后给钱,造成房地产三角债,造成外地民工年终拿不到工钱, 包工头叫苦连天。大楼还没建完就在预售,甚至打完地基就预售,造成房屋盖好后,大量的房子拿不到产权证。欠了银行的钱,欠了国家配套费,欠了土地出让金。入住的90%拿不到产权证,最快的也要两年以内,长年拿不到的估计15%左右。

郑恩宠认为无视法规的拆迁必然导致泡沫,此时不仅老百姓利益无法保障,整个城市的经济会被损害。郑恩宠认为拆迁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不知何时变成了个怪胎,政企不分,使城市仍用计划经济的一套,对老百姓进行补偿。大量的假绿地、假市政动迁,正是在这个土壤中生存。而大量老百姓被迫放弃沿街的糊口生意,被赶到城市边缘,得到房子,失去了就业机会;高楼层起时,破坏了城市的自然经济生态;而公安不正确的介入,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

任何一个国家的城市改造,都必须考虑各阶层的综合利益。例如,香港中心区,底楼是招车点,二楼饭店,顶层是平民住宅。否则,所谓的发展,只能是集体的城市空心化和毁灭。

在一篇论文中,郑恩宠大声呼吁:宋庆龄在临终信中说:“除非我们改善目前的干部委派制度和教育制度,我敢肯定,我们为现代化所做的努力将告失败!任何集体利益必须允许有个人的自由和选择。”

如果土地升值的成果,一夜之间成为开发商的利益、政府主管部门少数人的政绩,而无视于几代劳动人民所创造的劳动和文化成果,无视于公民的权利,坚持殖民“掠夺式”的发展模式,那么历史是最好的检查官…

郑恩宠坚持认为,这正是他在目前无力改变大势时,只能通过一个个案子为老百姓争取利益的原因。如果没有自己这样的角色,沉默的大多数将永远沉默。
      
在采访中,记者对发生的郑恩宠的各个传言进行核实:

一种说法是郑恩宠与别人打架,结果却是郑所在的事务所一位姓郑的主任,因利益分配与律师打架,与郑恩宠无关。另一种说法是,郑私刻公章,账目不清,被处分了。记者找到了主办此事的前司法局官员,他证明“当时核查后,没有依据,也就没有任何处分”。还有一种说法是郑赖在信访办,被打了110后才架走。

记者核实后,郑恩宠只有一次进过信访办,那是被请上主席台,对上访户讲政策,那是因为郑恩宠在动迁户中威信较高。而实际上,由于郑在上海百姓中的威望,曾被闸北区政府邀请向全区二百名拆迁工作人员,讲授拆迁中的法律问题。在上海保护建筑如何处理公共利益与私利听证会上,郑恩宠的书面意见,据出席听证的老百姓应福特讲述,对政策制定起了积极作用。

郑恩宠对记者悲愤地说:“这此谣言到底是谁造的!”

8月30日,记者采访了代表司法局的前律管处处长朱宝麒。朱否认郑恩宠的停业与拆迁有关,并给出了一个新鲜的说法,即郑恩宠经历了如此多的麻烦,仅因为一个技术问题:“当时郑恩宠与A所解除劳动合同后,与B所签定合同相隔了14天,因此不属于转所,而是停业了。所以我们不批他转所,他只要重新申请执业证就可以了。”

当记者问他:“为什么法院判决从未提及这点,为什么上海几百名律师在转所时都有这个时间间隔,而郑恩宠以前转所都有一个月,甚至半年间隔?”一位副处长说:“十只老鼠,前九只偷了东西,没被发现,最后一只被发现了”,并称依据是8月2日司法部的批复。然而记者并未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中发现任何时间的条款。
  
记者问8月2日批复是否适用3月的事件?去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取消521项审批制度,其中就包括对律师转所工作的审批。朱称这就要看对法律的理解了。 何博士认为:“这让我感到恼怒,上海市司法局并没有以应有的公正态度对待事情,而是竭力维护与粉饰不那么正确的决定。”一位上海律师对记者称:“胡说八道,转所怎么可能没有间隔期呢?每个律师转所都会有几天、一个月间隔,偏偏抓住郑恩宠。”

下面是记者与朱宝麒的对话:

朱宝麒:“他们那个所发生过互相殴打,私刻公章,受了处分。”

记者:“郑恩宠参加了吗?”

朱:“这个嘛……要再查查档案。”

记者:“我能否看一下档案?”

朱:“这个,档案室没有人,我会传给你们。”至今我们仍未收到任何传真件。

记者:“郑恩宠是否在法庭上煸动群众,是否煽动群众上访?”

朱宝麒:“我看肯定有……还没有找到证据。”

记者:“那么是否有书面报告,谁反映的?”

朱宝麒:“这倒还没有,只是口头的。”

9月4日上午,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新处长李海歌,这位曾同情、为郑恩宠讲过公道话的前任市律协秘书长,受缪晓宝局长的委托,告知缪局长要郑在家再静养半年,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你,半年中不要和记者接触,把告司法局的案子全撤了,届时考虑将律师证给你。
      
在发稿时,郑又一次打来电话,他的一位女学生,平时说话细声细气,被郑恩宠说成“象蚊子一样”,在一次拆迁官司出庭后,又被区司法局说成煽动群众。

(注: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文中接受采访的上海律师与学者和官员,不愿在文中透露姓名,我们尊重他们的意图。)

资料来源:北国之春‘天涯杂谈’

《人与人权》(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写在杜导斌先生为恶法所执的第四天
危险的倾向:国家诬陷—透视郑恩宠与孙大午案件
徐建新:为郑恩宠案致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开信
戴隆中:郑恩宠案 “秘密”何在?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