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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西安网络异议人士颜均被判刑两年

2003-12-0900:3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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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八日电)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表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以“颠覆罪”,判处网络异议人士颜均两年有期徒刑。

信息中心表示,三十二岁的颜均原来是西安某中学教师,他因在网络上发表五篇文章,于今年四月被捕。这些文章呼吁平反“六.四”、恢复赵紫阳自由、开放新闻与言论自由以及允许结社及让工人成立独立工会。

在十月二十四日,颜均被以“煽动颠覆罪”审判,法院今天正式对其宣判。信息中心呼吁美国总统布什向正在访美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施压,要求中国大陆改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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