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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伦要告法官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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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讯】因荣星案将入监服刑的前立法委员周伯伦今天上午在台大校友会馆召开记者会,质疑最高法院承审法官以他台北市议员宣誓词做为裁判依据,强调自己是政策性结案下的牺牲者。

据中央社2月15日报导,前民进党籍立委周伯伦收到最高法院判决书后,对最高法院有关荣星花园投资案的判决内容大表不满,周伯伦今天召开记者会强烈质疑最高法院承审法官以他台北市议员宣誓词做为裁判依据,并以抽象理念代替具体法条入罪,虽然明天即将入监服刑,他仍将赴台北地检署控告五名法官。

周伯伦上午在台大校友会馆召开记者会表示,最高法院以一星期的时间将荣星案匆匆结案,是名副其实的“政策性结案”,而最令他不平的是,最高法院在判决文中指出,荣星案并没有任何违背法令之处,但却又硬扣上市议员“宣誓条例”条文套在被告身上,诬指他违背宣誓条例第一款规定,而非荣星案本身有任何违背法令。

周伯伦质疑说,宣誓条例并不属于图利罪构成要件中“对多数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项所作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规定”的法令范围,最高法院以宣誓条例套用在图利罪上,不仅创下中华民国司法创举,以宣誓抽象的理念当成法律,更是严重违反“罪刑法定主义”。

他表示,最高法院以誓词中的市议员“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职权、不营求私利”,以此认定这是民意代表职权所应恪守的法律之一,如果照此判决,未来所有司法人员侦查图利罪时,即使是合法图利,只要比照荣星案判决并且加上“违反宣誓条例”,就可将所有宣誓的公职人员,上自总统下至里长、从民意代表到行政首长,通通都可以入罪。

在记者会上,周伯伦以约半小时的时间说明最高法院“枉法裁判”的事实,对于法院明知无罪却判他有罪的结果,周伯伦表示,只要司法单位依法论法,他就算“死去还会再活起来”。

周伯伦表示,他绝对支持当个司法大改革的牺牲者,但在全国司法受害者仍多不繁数的同时,他希望司法单位不要司法大作秀,既然司法单位高谈阔论要进行司法改革,待他赴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最高法院五名承审法官后,地检署就应秉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依法传讯五名法官并侦查“枉法裁判”的事实。

先后担任过台北市议员与立法委员的周伯伦,结束记者会后一语未发地离去,随即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最高法院吕潮泽、白文漳、陈世雄、孙增同、林开任五法官涉枉法裁判,在记者会上,也未接受任何媒体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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